管理 无专门法律法规 靠养狗人自我约束 市农业部门相关负责人透露,2009年出台的《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养犬管理工作的意见》规定了公安部门、农业部门、卫生部门、城管部门或城市执法部门、工商部门等在养犬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职责。不过,由于在全国、全省还没有专门的犬类管理法律、法规,各部门无法可依,无法联动,只能靠养狗人自我道德约束。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相关负责人也表示,虽然规定由他们牵头协调养犬管理工作,但目前无法强制养犬人进行犬类登记,相关的狗证与年检的配套管理制度也成空白。公安机关只有权处理因养犬行为引起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 狗咬伤人 主人须担责 对于不打狂犬疫苗该如何处罚、违反其他规定又该如何处罚等强制处罚措施,尽管至今仍没有明文规定,但如果爱犬伤害他人的,仍将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佳远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成铿律师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第八十二条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提醒 数据 六成未打疫苗 多数未登记 据泉州市农业局动物疫控中心吴主任介绍,截至2015年6月30日,泉州登记在册的城市犬为11039只,其中注射过疫苗的为10723只;未登记的城市犬为36015只,其中注射过疫苗的仅有8474只;而农村犬也不容乐观,19.7万中注射过疫苗的仅有48517只。 “接种疫苗现在只能靠饲主自觉。”吴主任介绍。而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其实科学规范地为犬类接种狂犬病疫苗是很有必要的,预防狂犬病真正有效的方式是先给狗接种狂犬病疫苗。 记者从市农业局兽药兽医科了解到,目前鲤城区、丰泽区和洛江区已在中心市区设立和委托了16家免疫点,其他县(市、区)在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设立犬只免疫注射点,使用农业部批准的疫苗实施免疫,对已免犬只发放统一规格的免疫证,建立规范的免疫档案。 市民只要事先准备4张2寸的宠物狗照片(正面、侧面各两张),然后带上宠物狗到定点单位进行“体检”,进行免疫登记,定期注射犬类狂犬病疫苗,就可以领取《泉州市犬类免疫证》和免疫犬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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