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8月28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韩影)蹭惯了邻居的WiFi,可有一天,突然网就断了,阿华(化名)想找邻居魏某问问咋回事。没承想,魏某到了阿华房间,竟起了歹心,趁机性侵了她。阿华拼命挣扎,还咬破了魏某的舌头。实在没办法,最终,她要求魏某戴上安全套。 近日,魏某因犯强奸罪,在泉州中院终审获刑3年6个月。 【案情】 说要检查WiFi,却扑倒女邻居 魏某是南安人,今年26岁,曾在丰泽一工厂工作,租住在丰泽街道东美社区一租房3楼。 2013年3月,租房隔壁搬来了女邻居阿华。阿华当时还未满18岁,刚出来工作不久,收入也不大稳定。 阿华喜欢用手机上网,一搜就搜到了邻居魏某的WiFi。她敲开魏某的门,询问WiFi密码,“想蹭一下无线网络。”她腼腆地说。魏某也很大方,把密码告诉了阿华。 同年4月的一天凌晨5时许,阿华突然发现,WiFi连不上了,便联系了魏某,问他是咋回事。魏某当时喝了点酒,趁机敲开了阿华的门,说要帮她检查一下手机WiFi。 “你……当我女朋友吧。”一身酒气的魏某,一边说着一边往她跟前凑上去。阿华有点害怕,说自己不想连WiFi了,让他赶快出去。魏某不肯,说着,就将阿华扑倒在床。 其实,魏某是有女友的,就在隔壁熟睡着。阿华拼命挣扎,为拒绝魏某亲吻,还咬破了他的舌头。但她还是挣脱不开,左颈部也被魏某掐伤了。无可奈何之下,阿华提出,要魏某戴上安全套。 就这样,魏某戴着安全套性侵了阿华。 【判决】 戴套也构成强奸,终审判3年半 事发后,阿华报警。警方赶到时,魏某已经逃离现场。2014年5月21日,魏某在南安拘留所门口被警方抓获。 丰泽法院一审认为,魏某行为已经构成强奸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但一审判决后,魏某不服,以阿华衣服完好无损、戴安全套等理由,认为阿华是自愿与自己发生性关系,因此不构成强奸。 泉州中院审理认为,综合本案证据,事发时,阿华有明显的反抗痕迹,除了咬伤魏某舌头,经法医鉴定,阿华左颈部皮肤挫伤,已达到轻微伤程度。同时,案发当天上午,阿华就报了警。相关证据表明,阿华报警时不停哭泣,眼睛红肿。 至于提出戴安全套的行为,法院认为,阿华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为了保护自己,才提出这一要求。这并不能表明,阿华自愿与魏某发生关系。 泉州中院认为,综合相关证据可知,魏某违背被害人意志,采用暴力手段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已构成强奸罪。由于当时受害人阿华未满18岁,因此应从重处罚。最终,泉州中院驳回魏某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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