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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支付高息3年非法吸收存款8000余万 泉州4人被批捕

2015-08-28 08:55:06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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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支付高息 3年非法吸收存款8000余万 4人被批捕

警方提醒:发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利借贷活动请举报

本报讯(记者 吴志明 通讯员 李茂实 实习生 林靖颖)魏某、郭某等4人以经营过桥业务为由,采用承诺支付2%—5%不等的月息为手段,向20余人借款,后因资金链断裂,无法归还借款本息。昨日记者从丰泽检察院获悉,魏某等4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8000余万元,日前已被批捕。

魏某早先是做生意的,郭某则是中心市区某银行的信贷员,两人认识。2012年,两人商量着通过吸收公众存款的方式来经营过桥业务。所谓过桥业务,就是企业在银行的贷款已到期,但暂时无力按期偿还,他们通过“过桥资金”帮助企业还清贷款,前提是贷款银行必须承诺旧的贷款还清后给予新的贷款,即“还旧贷新”,新贷款到位后立即偿还“过桥资金”。

说干就干,魏某和郭某成立了公司,魏某叫来女婿李某帮忙,郭某则叫来朋友柯某帮忙。四人通过短信、微信、口口相传等方式散布消息,很快就有人借钱给他们。他们根据关系的亲疏,承诺支付2%—5%不等的月息。刚开始他们每个月都按时将利息付给各位借款人,慢慢地,其他人也相信了,于是有更多的人借款给他们,从中赚取高利息。到案发前,他们总共向20多名被害人非法吸收资金人民币8000余万元,其中最多的一个人借给他们一两千万元。

4个人还有不同的分工,魏某利用他做生意的朋友圈,招揽客户;郭某在2014年辞去银行信贷员的工作,专心为公司打理业务;柯某充分发挥其投资的头脑,将筹集来的资金买写字楼、投资红木家具、经营电子商务,拓展业务;李某则负责跑腿、打杂。

不料,去年以来,他们的投资失败,借出去的2笔超过8000万元的借款要不回来,资金链断裂,无法归还借款本息。去年底、今年初,越来越多的借款人收不到利息,就到公司找他们,有的将红木家具搬走抵债,有的要不到钱表示要跳楼,还有的报案。警方随后介入调查,柯某和李某外逃。

日前,丰泽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犯罪嫌疑人魏某、郭某、柯某、李某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警方提醒: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利借贷是一场危险游戏,最终可能血本无归。广大市民应树立正确的投资理财观念,消除“一夜暴富”的心态,不要抱有盲目的投机心理。一旦发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利借贷活动的线索,应及时向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举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自觉抵制、远离非法集资活动,尤其是老年人,不要因一些小甜头而陷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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