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 “互联网+” 要有减法思维 “互联网+”,其实是围绕着自由开放的互联网思维,对个人生活模式、产业运行模式与社会发展形态的全方位升级,需要的不只是各行各业从理念到行为模式的改变,政府、法律、制度甚至整个社会都需要做这项“加法”。 业务申请从“群众跑”变为“手机传”,审核审批从“网下跑”变为“网上转”,警民交互从“面对面”变为“屏对屏”……我省警务活动牵手“互联网+”,办事群众收获了便捷,这种互联网时代的便民思维值得肯定,为互联网和政务如何“+”提供了一种思路。 不过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由我省公安机关推出的办事平台,有户政、治安部门推出的“福建治安便民”,有交警部门推出的“福建交警微发布”,有禁毒部门推出的“福建禁毒”……各部门纷纷牵手“互联网+”,相信他们的出发点都是顺应潮流,更好地为群众办事。但是,这些“同在一个屋檐下”的部门,有没有“各立山头”的必要?如果把各家整合起来,是不是更节约资源?会不会更便民? 在“互联网+”时代,要有减法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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