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促进专利运用工作措施(2015-2017年)》出台 企业买专利 政府来“报销” 近日,《泉州市促进专利运用工作措施(2015-2017年)》(以下简称《措施》)出台。《措施》对市级层面上各项涉及专利的措施进行调整和整合,旨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提升泉州市专利运用能力,促进专利技术转移转化,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提质增效。 那么,对于泉州市企业来说,《措施》有哪些亮点值得关注呢? □记者 许雅玲 林铭珊 政府补助 鼓励购买运用专利 企业购买专利,政府“报销”。在泉州市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购买高等院校、科研单位职务专利技术交易额单项达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属非关联交易并实施转化的,按技术交易额的5%给予补助。 在转型升级背景下,企业利用好专利技术有利于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对此,泉州市强化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优势培育单位的专利运用导向。鼓励和支持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优势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开展贯彻执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知识产权托管工作。每年奖励一批在泉州市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专利项目,充分发挥专利奖在激励企业专利转化运用方面的积极作用。 泉州市还鼓励产学研结合,对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专利转移运用进行奖励,实现专利技术产业化。高等院校、市属以上科研单位每年转让或许可专利给市内5家以上企业,且每项专利转让或许可的合同金额10万元以上的,按每项合同金额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万元,用于奖励为完成该项专利技术研发和专利技术转移转化等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 规范中介 完善专利服务体系 泉州市鼓励中介机构与企业对接服务。开展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每年确定一批专利中介服务机构与中小企业进行对接服务。鼓励中介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外包服务和综合代理服务。支持中介服务机构入驻高新区、开发区、产业园等园区,为企业提供专业代理、咨询、检所分析、战略制定等“一站式”服务。组织专利代理机构开展专利代理人“入园进企”行动。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中介机构参与开展贯标辅导、知识产权托管工作,提高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水平。 同时,对中介机构在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中起到作用的,给予一定奖励。专利中介机构居间促成且在本市转化的专利项目,按实际技术交易金额的0.6%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额不超过3万元。根据专利中介服务机构在信誉评价体系中专利技术交易转让、客户满意程度等方面的考核评价情况,对优秀专利中介服务机构给予3万元-5万元的奖励。 融合资源 加强政银企合作 为推进知识产权资源与金融资源的有效融合,促进专利权有效运用,泉州市建立政银协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商业银行办理专利权质押贷款业务中遇到的困难,加强政策宣传,推动专利权质押贷款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今年至2017年,市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以上,用于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贴息比例为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0%,贴息时间从计算贴息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年,每家企业享受贴息总额累计不超过30万元。鼓励企业通过保险风险补偿机制,降低专利维权成本,防范专利运营风险,力争参保专利数量年均增长1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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