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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五旬男子工地死亡索赔陷僵局 停尸太平间已半个月

2015-09-01 11:30:10 谢玉妹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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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摔下的楼梯

东南网9月1日讯(本网记者 谢玉妹)8月17日,在惠安县辋川镇五柳村拆除石头房的小工张某,因工作期间从石头房松动的楼梯摔下致死。事件发生后,负责拆除该石头房的包工头张玉景拒绝18万元的索赔,避不见人。而张某的尸体已在惠安县医院放置近半个月了。这事,该谁来负责呢?

五旬小工工地死亡 谁来赔?

8月17日下午,惠安县东桥镇东湖厝斗村的张女士接到了一个电话,被告知她的公公张某因误踩松动的石头房台阶而摔成重伤,已被送入惠安县医院。当张女士和家人赶至医院时,公公已被医生证实,在送至医院之时便已死亡了。

据了解,今年56岁的张某原是一名木匠,因妻子早逝,独自抚养7个子女成长,经济并不宽裕。今年8月,同村包工头张玉景承接了一个拆除石头平房的业务,并临时聘请张某当小工。孰料从未拆过房子的张某在开工首日便出事了。张某的女儿告诉记者,“听他的工友说,他当时是为了拿放在房顶的手机和工具而上楼,在走楼梯的时候,由于台阶松动而摔下,可能压到了。”

拆除一半的石头房

协调未果 尸体已停放半个月

事发第三天,东桥镇和辋川镇的镇政府及司法所联合协调赔偿事宜。经协调,石头房业主柳境平及包工头张玉景分别承担40%、60%的责任,各赔偿12万元及18万元。但张玉景对此并不买单,协调当日便拍桌走人。而柳境平在支付2万元赔偿金后,也对此事置之不理。

经多方协调,柳境平以没钱为由,坚持赔偿2万元。而张玉景始终避不见人。张某的尸体也一直被放置于惠安县医院的停尸间,至今已半个月。“停尸间的费用每天都在200多,在这样下去我们真的承受不了,希望该对此事负责的人能负起应有的责任。”张某的女儿告诉记者,为了父亲应得的赔偿与说法,尸体还未能处理。

索赔过高 包工头自称宁愿被抓

“不是我不想解决,而是他们提的18万元赔偿太高了,我负担不起啊!”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张玉景表示,他原本想赔偿4、5万元,经过村里乡亲调解后,最终答应赔到6万元,可距离对方要求的18万元仍差一大截。“目前,他们家属和镇里都在给我施压,可我也没办法啊,要不就采访法律程序吧。”张玉景告诉记者,如果真的赔不起,只能让死者家属到法院上诉,将自己依法处置了,对此他表示愿意服从。

镇政府全力配合 建议家属上诉

记者从辋川镇委书记张处了解到,张某所拆除的石头平房相关手续完整,并无违规行为,当时三方在此次事故中均需承担一定责任。业主柳境平存在选择施工方的疏漏,雇主张玉景存在选任工人的过失,而死者则未尽到小心谨慎的工作义务。

张副书记表示,协调主要遵循从简、从愿、快速和依法依规的原则,在这期间,相关部门也积极督促业主和雇主配合处理,却始终没有结果,协商也因此搁置。为解决问题,死者家属可对此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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