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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霞美:司机没校车开 改装自家面包车“过渡”

2015-09-12 08:54:5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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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

校车不够,用自家面包车过渡

海都记者看到,该面包车上写着限载9人,但车内的座位已被改动过,共分成4排,后排座位旁边,还增设了一个小座位。

面包车的驾驶员,是南安市霞美镇埔当村人许先生,他告诉记者,这辆面包车是他自己的,已经开了十多年了,今年开学后,他就用这部车来载学生。车上所载的都是埔当村的孩子,因为几年前埔当村小学撤校,不少孩子到霞美中心小学上学,路程较远,便有同村家长找到他,让他帮忙接送孩子。

许先生拿出自己的驾驶证,证明他已经在今年5月份,获准驾驶校车。今年暑假他已向有关的校车运营单位申请驾驶校车,但最终被告知校车数量不足,让他暂时等待,他才会想起用自家的面包车来过渡。不过许先生坚称,他自己一趟仅载8名学生,一次两趟,载16名学生而已。

对许先生的行为,霞美派出所民警当场扣留了他的行驶证,并对其进行了警告,不允许再次载学生上下学。同时,警方要求让许先生今日到派出所做笔录,接受调查。目前,此事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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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2辆校车夜间揽生意被查

海都讯 前晚,泉州交警支队直属开发区大队民警,在清濛医院门口,查获牌号为闽C16716和闽C18164的两辆专用校车,在夜间违规接送学生。

原来,这两辆校车是专门用来运送辖区实验学校和金博士幼儿园的学生,规定的运行时间是白天的上下学时段,最晚至下午6点。民警调查发现,这两辆校车的司机,利用晚上空闲时间偷揽生意,用来接送辖区几所托儿所的小孩。

同时,民警通过校车导航定位综合服务平台系统网上监管发现,这两部专用校车均多次出现不按照标牌规定审核时间行驶,并且不按照经审核确定路线行驶的违规行为。

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30条第2款和第17条第2款规定,交警依法对校车驾驶员进行行政处罚400元并扣4分。据了解,9月10日交警开发区大队共查获5辆校车违规行为,另外3起还在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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