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9月23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曾小琴)近日,住建部发文,明确公积金异地贷款的职责分工及办理流程,并要求各城市住房公积金部门抓紧出台异地贷款业务细则。这意味着,今后,你可拿着工作所在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回户籍所在地购买当地住房。据了解,目前福建省尚未出台统一的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操作细节。 通知:明确公积金异地贷款流程 根据住建部的通知,想要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首先,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要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后,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然后由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相关信息,并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志,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举个例子,假如A君在泉州工作并在泉州缴存住房公积金,想到户籍地福州购房,他可向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核后,该中心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A君再拿这份证明,向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A君公积金缴存的相关情况,无误后按规定期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 如异地贷款出现逾期,缴存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泉州:异地买房,可提取公积金付房款和贷款 据了解,目前福建省相关部门还未出台统一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操作细则。 海都记者昨日从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目前泉州对于异地购房情况实施的政策是:在泉州工作并缴存住房公积金者,如果想在外地购房,可提取公积金支付房款和偿还贷款本息。相关人士对此解释称,按目前情况,假如你在福州购买了一套100万元的房子,交完20万元首付后,你便可持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前往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提取你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转到福州购房所在地开发商监管账户上。此外,你每年还可提取一次异地还贷款。 业内人士认为,异地公积金贷款购房,看似很美,但实际操作层面执行还是有一定的难度,这需要更明确的业务操作细则。但一定程度上,异地公积金贷款购房,对那些在大城市缴存公积金但买不起当地住房的群体而言,是好消息,他们可用公积金回原籍购房,同时对三、四线城市楼市可能带来利好。 实际上,不同城市,根据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同,贷款额度也不一样,异地公积金互认,需要进一步细化。业内人士称,公积金异地贷款购房,涉及跨行业、跨城市,对于很多开发商和二手房房主来说,是否接受仍待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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