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返乡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返乡创办家庭农场 年内泉州家庭农场 有望超300家 早报讯 (记者 赵鹏云)近日,泉州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大力培育农户家庭农场和新型职业农民的实施意见》。到今年年底,全市力争发展家庭农场300家以上,培育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30家;到2020年年底,全市累计发展家庭农场2000家以上,培育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150家,实现对粮食、蔬菜、茶叶、水果、养殖和林业等主导产业全覆盖。 家庭农场应以农户家庭为基本经营单位,从事农业经营并具有适度规模的种植养殖场所,有连续5年及以上的农村土地经营权。符合一定规模条件的,可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取得相应市场主体资格。 培育和扶持一批经营规模大、人员素质高、综合效益好、示范作用强的示范家庭农场,充分发挥典型带动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全市家庭农场快速健康发展。 建立农村实用人才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制度,鼓励返乡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返乡创办家庭农场,充分利用各类培训资源,加强对家庭农场经营者的培训,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管理、会经营的家庭农场经营者。积极推进以龙头企业为核心、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纽带、家庭农场为基础的产业组织体系建设,促进要素优化配置、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水面经营权或林权作价入股建立家庭合作农场。培育一批与城市社区、农产品交易市场、零售商场合作实行直供直销的家庭农场。 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加强网络平台、信息采集、硬件配置、站点建立和家庭农场信息员队伍等基础建设。力争到2020年,实现市级示范家庭农场信息化基础建设全覆盖,推进专属定制的网上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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