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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摊贩占道、电动车不走 这还是电动车专用道吗?

2015-10-14 08:10:57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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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占用专用道,电动车只好拐着走。

市民 部门加强管理 让车各行其道

据介绍,去年9月25日,中心市区南俊路、百源路首设电动车专用道,而后,一些道路也相继增设,目前有南俊路、百源路、打锡街、庄府巷、东街、东湖街、刺桐路等设了10多条电动车专用道。增设这些专用道的本意是要让机动车与电动车分流,各行其道。

“现在还是混在一起,划了也白划。”市民张先生说,有的专用道被占用,有的专用道不好走,小车照样走,电动车不愿意走,失去了设专用道的初衷。希望管理部门加大力度严管,使专用道真正发挥作用。

采访中,许多市民表示,民警上路查处时,电动车就会自觉走专用道,但只要查处力度稍一松懈,乱象就又开始多了。

提醒 电动车要守法 自觉走专用道

“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巡查严管。”鲤城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说,逐步引导规范电动车专用道管理,同时希望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占用专用道。电动车驾驶员也要自觉走电动车道。

“电动车事故多发,骑电动车上路更要注意安全。”交警提醒,电动车虽然方便,不过骑电动车上路更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驾驶电动车要走非机动车道,在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混合道要靠右侧行驶,不能走机动车道。有电动车专用道的,电动车要在道内行走,确保安全。

除此,不得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驾驶超标电动车;未满18周岁不得驾驶超标电动车;超标电动车驾乘人员应按规定戴安全头盔;驾驶超标电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有交通信号灯的,应当遵守交通信号或者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没有交通信号灯的,应当减速慢行,不得突然猛拐;不得在机动车道上逆向行驶;超标电动车载物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超标电动车驾乘人员不得超过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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