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行驶在电动车专用道上
车辆摊贩占道、汽车照样闯、电动车不愿走——
市区多条电动车专用道形同虚设
【核心提示】
中心市区去年开始增设电动车专用道,目前已有10多条。昨日,记者现场走访发现,电动车专用道被占用严重,电动车不走专用道,汽车照样在专用道内走,专用道形同虚设。交警提醒:车行其道,才能确保安全,电动车请在专用道内行走。
□本报记者 王金植 文/图
现场 专用道被占用 电动车没法走
昨日中午2时20分许,正是上班的交通高峰期,车流量较大,许多电动车在中心市区南俊路上行走。记者看到,南俊路辟有电动车专用道,路面上也标有非机动车的标志,但是专用道有些地方停着汽车,无法通行,电动车只好拐到机动车道行走。记者也发现,即使专用道是空着的,有些电动车也不走专用道,而是混行在机动车道上。
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百源路上,而且有些汽车就行驶在电动车专用道上。而在东街泉州市第一医院对面附近,这里的专用道被摆摊设点的占用了,只剩下一点点空间,电动车经过困难。
刺桐路与丰泽街交叉路口不远处的电动车专用道被小车违停占用,电动车只好绕道走。
汽车占用专用道,电动车只好拐着走。
市民 部门加强管理 让车各行其道
据介绍,去年9月25日,中心市区南俊路、百源路首设电动车专用道,而后,一些道路也相继增设,目前有南俊路、百源路、打锡街、庄府巷、东街、东湖街、刺桐路等设了10多条电动车专用道。增设这些专用道的本意是要让机动车与电动车分流,各行其道。
“现在还是混在一起,划了也白划。”市民张先生说,有的专用道被占用,有的专用道不好走,小车照样走,电动车不愿意走,失去了设专用道的初衷。希望管理部门加大力度严管,使专用道真正发挥作用。
采访中,许多市民表示,民警上路查处时,电动车就会自觉走专用道,但只要查处力度稍一松懈,乱象就又开始多了。
提醒 电动车要守法 自觉走专用道
“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巡查严管。”鲤城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说,逐步引导规范电动车专用道管理,同时希望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占用专用道。电动车驾驶员也要自觉走电动车道。
“电动车事故多发,骑电动车上路更要注意安全。”交警提醒,电动车虽然方便,不过骑电动车上路更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驾驶电动车要走非机动车道,在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混合道要靠右侧行驶,不能走机动车道。有电动车专用道的,电动车要在道内行走,确保安全。
除此,不得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驾驶超标电动车;未满18周岁不得驾驶超标电动车;超标电动车驾乘人员应按规定戴安全头盔;驾驶超标电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有交通信号灯的,应当遵守交通信号或者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没有交通信号灯的,应当减速慢行,不得突然猛拐;不得在机动车道上逆向行驶;超标电动车载物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超标电动车驾乘人员不得超过2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