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酬劳为饵 骗购手机变卖
泉厦39名大学生被骗 5名诈骗分子被起诉
(黄晖 绘)
核心提示
昨日,记者从丰泽检察院了解到,陈某彬等5人组成诈骗团伙,以付300元报酬为诱饵,诱骗大学生填写自己的身份信息,帮忙办理分期付款购买手机业务。诈骗团伙拿到手机后,后期还款的事情就留给大学生了。目前这5人因涉嫌诈骗罪被起诉。泉州和厦门六所高校的39名学生被骗了31万多元。
□本报记者 黄雅珊 通讯员 陈树斌
落网 骗子被抓时还在作案
今年1月12日16时,警方接到泉州师院一名学生报警。该学生表示,1月10日那天,一位自称李经理的男子,以提供身份信息签订购买苹果手机分期付款协议就给300元报酬的好处诱骗,让他签订一份购买手机分期付款协议。签订协议时,“李经理”说他将一次性支付货款,学生则需将所得的手机给他。
到了12日,该学生发现“李经理”并未一次性支付其签订购买手机所需的7000多元货款,于是报警。
接警后,警方立即展开侦查,于1月12日16时30分左右,在泉州师院第一餐厅将“李经理”等3人捉拿归案。当时,“李经理”等人还正在收集学生的信息。
行骗 报酬为饵获取学生信息
尤同学是泉州理工学院的学生。2014年的一天晚上,他在一个兼职群上看到“冲业绩刷销量”的兼职消息,称只要以大学生的名义去办理分期付款购买手机,就可获得300元酬劳,“只是冲业绩,分期付款到时会取消。”看到消息的几位同学觉得不错,想着可以赚点钱。
第二天,尤同学和其他同学来到约定的市区客运中心站附近的德克士餐厅,6位同学在陈姓校友的指导下,签订了“办理手机业务7天内取消”的协议,并到隔壁桌校友请来的业务员那里,办理了大学生分期付款购买手机的业务。办完手续后,尤同学等人均得到一部苹果手机。
按照要求,尤同学等人转而把手机给了餐厅外的另一位李姓男子,并拿到了300元酬金。7天后,尤同学等人发现并没有收到取消付款业务的通知,遂打电话给业务员,却被告知还完3个月就可以自动取消。没多久,尤同学等人接到警察电话,才知道被骗了。
除了现场办理,该诈骗团伙还通过收集大学生的详细信息,后到多家网站以大学生的名义办理分期付款购买手机业务,只是留的是诈骗分子的手机号码。收到手机后,他们就不管还款的事情了。
一诈骗分子供述说,刚开始他们会承诺办理完手续后,就将款项打到学生的储蓄卡里,但他们主要是通过这些学生的身份套取手机进行变卖,分期付款只能由学生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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