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1月6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苏桐轩)昨日,由泉州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泉州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分赴各县(市、区),就泉州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作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议案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视察。 海都记者跟随第一组视察人员,走访了泉州开发区、鲤城、石狮三地。视察人员听取了泉州开发区管委会、鲤城区政府、石狮市政府汇报执行议案决议情况,并实地走访了部分食品生产和加工企业,抽检了一家餐饮服务企业和学校食堂。 根据座谈会汇报,泉州开发区先后制定了《建设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行动方案》、《治理“餐桌污染”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等。对达到示范点标准的餐饮单位给予每家2000元的奖励;对投诉举报经核查情况属实的个人,给予一定奖励。鲤城方面,该区将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健全信用监管档案,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和约谈制度,落实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以食品流通环节为试点建立“红榜”制度,定期向社会公示,倒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石狮方面,今年石狮在食品安全财政投入达630万元,比增4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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