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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新华北路千米绿化带现9处缺口 商家还想改成车道

2015-11-11 08:34:12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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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局:对破坏行为人取证处罚

泉州市园林局巡查科工作人员介绍,市区主次干道的绿化带属园林局管养,但破坏园林绿化带的行为,执法权还属辖区执法局。

泉州市丰泽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人事教育监察股张股长说,对于市民反映的问题,他们将受理反馈给相关领导,如果破坏绿化带情况属实,将通知清源街道城管中队,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理。

该局政策法规股工作人员小张介绍,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一条及《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对损坏城市花草树木的行为人,责令立即停止损害行为,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并处以5元至500元罚款。

泉州市丰泽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清源中队刘队长说,该段道路属他们管辖。昨日上午,刘队长一同前往现场核实了9处绿化带缺口,他表示,近段时间,他们将加强该路段的巡查,对违法破坏绿化带的行为人取证并处罚。

□记者手记

绿化带开缺口,缺了什么

提起市区新华北路破坏绿化带的问题,市政部门一直很头疼。

今年上半年,沿街绿化带工程改造,把一些沿街商户店门前违规开的出入口封起来,恢复成绿化。

这下,问题来了,商户认为通道封了,车子没法出入。于是,出现了这样一种现象:一边,市政工人忙着修复破损的绿化带,一边,沿街商户着手“恢复原貌”。“修复—破坏—修复—破坏”,陷入这样一个“死循环”。地块板结,黄土裸露,完整的绿化带被割裂成一道道“伤疤”。

绿化带属公用设施,私人无权对公用设施进行损毁和改造。再者,私自毁掉绿化带开路,道路安全谁负责?

绿化带开的是缺口,而私开绿化带的人,是否也缺了点什么?(赖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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