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1月18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韩影)法庭上,前来旁听的有20多人,算起来,不少都是蒋某娜的亲戚。时隔1年后的再见,他们之间隔上了警戒线。蒋某娜以被告人身份站上被告人席,检方指控蒋某娜构成诈骗罪,涉案金额835万余元。 47岁的蒋某娜曾试图逃避的一笔笔账,在昨日的鲤城法院一审的庭审中逐渐清晰起来。 蒋某娜是泉州市区人,平日性格随和,在小区经营一家超市,又有亲戚开厂做生意,生活过得不错。 阿琴(化名)是蒋某娜的亲戚。去年3月至9月间,蒋某娜找她借钱,说要办铸造厂,资金周转不开。就这样,阿琴先后22次,借了100多万元给蒋某娜。约定的利息是1.5分。 “知道她有亲戚办厂,又碍于亲戚情面,所以每次都借给她。”阿琴介绍,借款后,她先后共收了7万多元利息。去年10月起,就联系不上蒋某娜了。今年1月下旬蒋某娜归案。 检方指控,自2008年至2014年,蒋某娜在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以高利息为诱饵,谎称其本人投资铸造厂急需资金周转、朋友急需用钱、买车等理由,先后多次以借为名,骗走被害人阿琴等22人人民币共计835.8533万元。 被借款的20多人中,不少都是蒋某娜的亲戚。阿琴介绍,她借给蒋的这100余万元,也是找亲戚东拼西凑的。蒋某娜跑路后,阿琴急出了病,一家人想方设法还债,“大半辈子的积蓄几乎掏光了”。 事发后,检方调查发现,蒋某娜并未投资建厂,其名下只有两套房产、一家店面和一间超市。 法庭上,对于检方指控的罪名,蒋某娜和其辩护人均无异议。但对于指控的金额,其辩护人提出,蒋某娜借款后支付了部分利息,应将这部分金额扣除。另外,辩护人还提出,蒋某娜归案后主动交代大部分事实,认罪态度好,建议从轻处罚。 此案法院将择日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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