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晚报记者 谢曦 来自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的消息,2014年度机动渔船油价补助资金近日下达,我市今年共获得2014年度油补资金7.083亿元。经测算,2014年度渔船每吨用油量补助标准为3445元。 根据相关规定,2014年度机动渔船油价补助资金的补助对象为2014年度各地上报农业部并经审核通过的渔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予补助:渔船严重违反渔业安全生产规定,造成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未按规定安装安全救助信息系统的渔船,限期整改,到期仍未整改,列入“黑名单”加强重点监管的;从事电毒炸作业的;暴力抗拒检查的;一年内两次及以上违反海洋伏季休渔规定作业的;套牌或使用假船名作业的;未获许可违规进入他国管辖水域作业造成严重影响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扣减补助:2014年1月1日后使用(含携带)禁用渔具或2014年6月1日后使用(含携带)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渔具进行捕捞的;其他一年内两次及以上受到渔业行政处罚的,扣减当年度50%油价补助;拒不服从水上遇险救助指挥的,扣减当年度50%油价补助;渔船严重违反渔业安全生产规定,造成较大渔业生产安全事故的,扣减当年度50%油价补助,造成一般渔业安全生产事故的,扣减当年度25%油价补助;生产作业期间,未按规定保持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正常开机,经教育后仍未开机两次以上的渔船,扣减当年度50%油价补助。此外,未办理渔船、渔工互助保险的或结案前的违规渔船,暂缓发放补助资金。 据了解,2014年度全市共有4981艘渔船纳入油价补助对象,目前,沿海各县(市、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正在抓紧组织审核和公示,力争于2015年12月31日前将油补资金全部兑付到渔民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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