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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14家企业试水环境污染责任险 污染受害者可获赔

2015-11-24 10:59:59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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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副局长黄华

核心提示

日前,市环保局副局长黄华掌线本社“政风行风直通车”24小时热线电话96339,接听读者有关环境保护的咨询和投诉。对读者具体的污染方面投诉,该局将现场核实之后进行处理,并将通过本报公布处理结果。对一些能当场回答的问题,黄华则在接线中就给出了答案。

□本组文图:王朝晖

新险种可让污染受害者及时获赔

就读者询问的污染事故受害者获经济赔偿问题,黄华说,市环保局联合银监局、市保险行业协会出台了《泉州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经过各方的努力,目前泉州市共14家企业投保,保费共计46万元,保险金额达2550万元,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利用保险工具参与环境污染风险管理和事故处理,有利于提高企业防范环境风险能力,使污染事故受害者及时获得经济赔偿,减轻政府负担,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同时,通过引入保险机制,强调预防为主,加强企业环境污染事前管理,不断提高企业环境污染风险的防控能力,有利于遏制污染事件发生。

黄华同时指出,企业投保后,并不等于将自己锁进保险箱,一旦发生违法行为,必受严惩。同时,保险公司将企业违法行为,作为环境污染风险等级评估的依据,相应提高保费,迫使企业自觉提升污染防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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