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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厦门福州后 泉州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2015-11-29 08:15:34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谢玉妹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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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本报讯 (记者朱娟娟 通讯员黄忠族)记者从泉州检验检疫局了解到,日前,国家质检总局批复同意泉州市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城市。泉州市继厦门、福州之后,成为全省第三个获批创建城市。

据悉,去年1月,市委、市政府就提出积极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以带动产业转型升级。并于去年9月出台申报“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推动建立“质量强市”立体式工作格局,实施产品质量提升工程、安全保障提升工程、服务水平提升工程、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加快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进程。

接下来,泉州市将积极开展“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推动全市明确城市质量发展战略、建设城市质量文化、夯实城市质量基础保障,提升市民质量满意度,促进质量发展成果全民共享,不断提升城市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民生、政府服务等宏观质量水平。在创建取得成效后,经国家质检总局专家验收、征求意见、社会公示后,由质检总局正式命名。

据了解,目前国家质检总局已授予5个城市首批“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我省厦门市是其中之一。

(来源:泉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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