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渠道有两种 需提交多种材料 “新系统正式启用后,有住房保障需求的对象,可采取两种方式申请受理。”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介绍,一种是登录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www.qzjsj.gov.cn)首页→网上办事→在线系统→保障性住房申请,自行注册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电子版申请材料后,打印《泉州市保障性住房申请表》并带相关申请材料到户籍(工作单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提交申请。 另一种是下载《泉州市保障性住房申请表》(www.qzjsj.gov.cn公共服务→保障性住房→表格下载),填写完整相关信息并带相关资料(纸质材料及电子扫描件)到户籍(工作单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提交申请。 群众需提供的材料包括,按要求填写的《泉州市保障性住房申请表》;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证明(未婚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调解书等);住房证明;收入证明;非本区户籍的家庭应提交《居住证》、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符合优先配售(租)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审核期间可查动态 按申请先后编号轮候 据悉,申请家庭提交“泉州市保障性住房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后,将经过约92个工作日的审核和公示。新申请且符合条件的家庭,直接按照申请先后的信息系统生成顺序,编号进行轮候。按照类型、优先、辖区等条件依次进行选房,对未能选房的家庭继续按照原编号顺序作为轮候的保障对象。 “同时,我们也提供便民服务,并开通监督电话 27395536。”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说,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设立便民窗口,为没有条件扫描申请资料的保障房申请家庭办理资料扫描转换工作,便于受理申请时上传资料电子档。申请人在审核期间,可登录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www.qzjsj.gov.cn)进入“泉州市保障房管理系统”查询审核状态。公示名单、审核结果可登录泉州台商投资区(http://www.qzts.gov.cn/)网站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