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试行中医普通门诊补偿标准及结算办法 东南网1月8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李昌乾)昨日,海都记者从石狮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以下简称卫计局)获悉,该市2016年新农合方案出台,相比去年,新农合筹资标准、普通疾病住院补偿标准、特殊病种门诊补偿标准的比例和补偿封顶金额均有所提高。其中,新农合筹资标准由去年的520元/人提高至610元/人;在特殊病种的补偿封顶金额中,重性精神疾病封顶补偿金额由去年的10000元/年提高至15000元/年。据悉,这是石狮自2004年试点新农合制度以来,连续12年提高相应补偿标准和补偿比例。 同时,2016年新农合首次加入扶持中医药,在石狮市医院试行中医普通门诊补偿(限中药、针灸)。此外,在新农合复合支付方式中,今年将进一步扩大病种范围。 市级补偿起付线调低200元 根据方案,2016年新农合筹资标准为610元/人。包括:新农合基金筹资标准由去年510元/人提高至600元/人,其中个人出资由100元/人提高至150元/人、石狮市及上级财政补助由390元提高至430元/人、镇(街道)财政补助仍为20元/人;补充意外事故医疗保险保费筹资标准10元/人,由石狮市财政及镇(街道)财政各出资5元/人。 新农合基金分配及统筹使用范围为:住院补偿统筹基金454元/人,其中普通疾病住院补偿统筹基金427元/人,重大疾病住院补充补偿统筹基金27元/人;门诊补偿统筹基金146元/人,其中普通门诊补偿统筹基金36元/人,特殊病种门诊补偿统筹基金110元/人。2016年度补充意外事故医疗保险保费10元/人按投保合同缴交和赔偿。 目前,石狮实现石狮镇级、市级、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分级诊疗制度。方案指出,在普通疾病住院补偿标准上,2016年新农合住院补偿封顶线仍为20万元,但起付线和补偿比例均作出相应调整。其中,在镇级的补偿比例中,起付线在100元~500元间的,补偿比例由去年的70%提高至80%;市级补偿起付线由500元调低至300元;石狮市外定点医疗机构的补偿比例提高幅度小。石狮市卫计局综合室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提高常见病和多发病在基层就医的报销比例,实施差别化补偿,引导患者在基层首诊,使医疗资源得到更合理利用。 首次将中医纳入补偿范围 在2016年特殊病种门诊补偿标准上,新增了5种补偿病种,分别为: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硬皮病、银屑病、前列腺增生、痛风。而高血压(Ⅱ期以上)和糖尿病的补偿封顶线,分别提高200元和400元,为1900元/年和2500元/年。而重性精神疾病补偿封顶线由10000元/年提高至15000元/年。 石狮市卫计局综合室相关负责人介绍,将继续推行复合支付方式改革,在原有5种病种下,扩大实施病种范围,以及在原有补偿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恶性肿瘤手术患者保障水平,由新农合管委会根据基金运行实际情况,另行制定恶性肿瘤患者第一次手术治疗补偿方案。目前,这两个项目的具体方案还在制定、细化中。 此外,为扶持中医药发展,2016年新农合首次在石狮市医院,试行中医普通门诊补偿(限中药、针灸),并将特殊病种针灸治疗费用纳入补偿范围。补偿不设起付线,具体补偿标准及结算办法见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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