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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国土资源局积极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

2016-01-12 11:36:50 高颖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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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月12日讯(通讯员 高颖)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泉州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已经完成职责和机构整合,将尽快实现人员整合。市国土资源局采取“先试点后推广”模式,在每个县(市、区)选择一个具有代表性的行政村,作为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试点,由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和国土局长作为第一责任人,组织精干力量,在镇、村配合下,进村入户开展地籍调查,收集整理权属资料,及时调处矛盾纠纷,开展确权登记发证。计划在2020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全市确权登记发证任务。

2015年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落地实施。按照省政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不动产登记工作统一部署,市国土资源局积极协调住建、海洋、林业、农业等部门涉及不动产登记职责的整合工作,组建不动产登记机构,稳步实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按时完成不动产登记相关工作。编制《泉州市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和《泉州市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试点工作方案》,指导各县(市、区)做好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泉州印发了《关于整合市级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对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进行整合。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海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牵头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的整合建设;负责本市土地、房屋、林权、海域使用权发证登记工作,具体包括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抵押登记、更正登记、查封登记、注销登记等。

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后,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办)、林业、海洋与渔业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协作,协同配合,通过联席会议制度及时交流有关情况,协调相关事宜;研究不动产登记工作遇到的具体事项,提出解决问题和完善政策措施的意见建议等,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泉州市明确,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后,结合原职责承担和机构设置等具体情况,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适当调整配置市国土资源局相关机构和人员力量。市国土资源局牵头整合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相关部门通过数据交换接口、数据抄送等方式,实现土地、房屋、林权、海域等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确保相关业务办理的连续、安全、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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