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月16日讯(通讯员 张烨)在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中,征地拆迁涉及到群众的权益,是社会和广大民众关注的热点。泉州市国土资源部门牢记维护群众权益这条底线,坚持和谐征地拆迁,在全省率先提出城建制组团包干推进模式,即事先在各组团统一规划,先行建设集中安置小区,对被征迁群众实行先安置再拆迁,变“征迁安”为“安征迁”,减少了征迁工作对群众造成的损害。
泉州创新提出的“和谐征迁五五工作法”在全省推广,受到了广泛的好评。
主要领导“五亲自”。局主要领导挂帅,亲自调研征迁现场,亲自研究征拆方案,亲自协调督办重大事项,亲自督促征拆进度,亲自关怀安抚征迁群众,充分发挥带头作用,指挥在一线、工作在一线。为确保征迁工作顺利开展,在征迁工作实施前,有关领导亲自参与研究安征迁补偿方案、规划方案,并在征迁工作动员会上对征迁工作提出要求,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布署安排,带队深入实际进行调研,听取群众的意见,指导安征迁工作。
工作专班“五尽心”。落实责任分工,制定工作计划,按照轻重缓急、先易后难、化整为零、分块突破、逐步推进的工作方针,征迁工作中尽到热心、细心、耐心、真心、公心。对于规模较大的征地拆迁项目,泉州均相应成立建设领导指挥部,由政府分管领导任总指挥,指挥部按照“统筹协调、分工协作、重心下移、责任包干”等原则,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征迁业务、执法检查、财物核算等工作,同时还专门成立征迁工程监督组,由纪检监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主干及被征地拆迁户代表等各方组成,负责对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和工程建设规范运作的监督,确保征迁工作阳光操作,实现“公平、公开、公正”。
组织实施“五到位”。建立良好的协调会商机制,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主动协调服务,确保信访渠道畅通,做到宣传发动到位、征求意见到位、规定程序到位、公开透明到位、维护稳定到位。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是做好征迁工作的前提,为此,泉州加大征迁工作正面宣传力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把党和政府的立场、态度及时传递给广大群众。征迁前对征迁项目建成后对地方经济及地方群众的积极作用进行宣传,以得到群众的支持和理解。
安置补偿“五严格”。细化征拆程序,坚持阳光操作,公开补偿的政策和标准细则,做到严格征拆标准、严格预存制度、严格支付方式、严格支付时限、严格资金监管。征迁过程中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组织实施征迁,保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保证了征迁工作的顺利推进。
征迁安置“五满意”。以民为本,建立“生活有保障、住房有安置、就业有门路”的保障机制,实现多层次、多渠道保障的目标,让被征地农民工作方法满意、后续管理满意、安置方式满意、生活保障满意、人居环境满意。在征地报批前对被征土地的范围、面积、权属、地类等有关情况进行认真调查和确认,并依法履行征地告知,采取在村务公开栏和其他明显位置公告、入户告知等有方式,告知拟征收地块的地点、面积、地类、用途、补偿标准等事项,让群众充分了解征收土地方案,充分听取被征地群众和集体经济组织的意见和建议,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都予以妥善解决,同时听证记录和纪要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