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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政协委员陈国明建议为尘肺病工人做好工伤认定

2016-01-20 08:30:23 谢玉妹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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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月20日讯(本网记者 谢玉妹)人类用勤劳与智慧创造了文明的社会,推动了历史不断向前发展。在行业日趋专业化、社会分工日趋严密的今日,劳动者作为生产力最主要最活跃的因素,除了不断付出体力与脑力外,有的也付出了健康甚至生命。

农工党惠安县总支主委陈国明在今年的政协会议中,提交了一份《关心职业病工人的生存状况》的提案。“我国的法定职业病有10种,2014年全国职业病患者29972人,其中尘肺占九成。”陈国明指出,泉州市的经济总量居全省第一,具有煤矿开采、地质钻探、水泥、石雕、陶艺等行业,他们从事着高强度、高粉尘的作业,仅某煤矿就有200多人患有尘肺病。“这些人要么早早离开人世,要么拖着病残的身躯勉强活着,给他们的家庭造成极大的困难,也让周边的百姓感受到老板和政府的冷漠。”

经过调研,陈国明发现泉州市职业病工人的生存保障存在不少问题。首先,工伤保险是国家的法定保险,但有的企业追求利润,未履行缴纳工伤保险费用职责,工人一旦得了职业病,就不能享有工伤待遇。工人一旦得了尘肺病,必须由所在企业申请方能诊断,而大多数企业拒绝申请,不愿承担责任。有的尘肺病人难以到劳动部门认定工伤,不得不通过司法途径才能得以认定,昂贵的费用及耗费的时间都无疑在给尘肺病患者伤口上撒盐。

虽然国家出台了《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但仍然有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陈国明认为,职业病工人的合法权益需要得到保障。“要坚决落实工伤保险是法定保险的规定,督促、强制企业主缴纳保险费用。”陈国明建议市政府有关部门做一次职业病工人的普查,统计尘肺病工人的数量,并为全市尘肺职业病工人做好工伤认定及伤残评级。此外,还应执行国家《工伤保险条例》保障他们生活医疗水平,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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