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郑意凡)2日,全市农业农村暨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召开。会上,市委、市政府与相关县(市、区)、泉州台商区分别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泉州市扶贫开发目标任务是:确保到2018年,年收入低于4992元标准线的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所有扶贫重点村全部摘帽;现有扶贫扶持政策延续到2020年。
市领导郑新聪、康涛、周银芳、吕竞、林万明、吴共湖等参加会议。
市委书记郑新聪在讲话中指出,实现全面小康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在贫困地区。全市上下要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决策部署,树立强烈的目标意识、鲜明的问题导向、坚定的责任担当,把扶贫开发和三农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兑现承诺。
郑新聪要求,打好扶贫攻坚战,必须聚焦“精准”二字,落实到一个个具体的贫困人口上,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的问题。一要精准识别明底数,走遍所有贫困乡、贫困村、贫困户,把对象摸清、把家底盘清;对建档立卡开展“回头看”,逐个重新审核,确保扶到点上、扶到根上;所有贫困人员名单在一定范围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与群众一起算账、让群众一起认账。二要定向施策断穷根,按照“五个一批”要求,找准“病灶”、开对“药方”。抓产业造血,支持贫困村发展“一村一品”,加强就业技能培训;抓保障兜底,逐年提高低保标准,完善社会救助;抓易地搬迁,实施造福工程,确保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三要动态管理保稳定,完善脱贫认定机制,应进则进、应退必退;对已脱贫农户,继续给予一段时期扶持政策,扶上马、送一程。
郑新聪强调,农业农村工作做好了,扶贫工作才能“水涨船高”,要着力夯实三农发展基础,实现与扶贫攻坚相促进、双提升。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突出壮大特色优势农业,以产业化运作为抓手,以设施农业为重点,以种业创新为突破,以质量安全为保障,加快推动农业现代化。要突出推动形成大农业体系,导入现代经营,促进“接二连三”,叠加生活、生态、文化等多重效益,提升农业增值增效空间。要突出延伸基本公共服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补齐社会事业短板,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要突出做好农村改革这篇大文章,开展土地承包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和“三块地”改革试点,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培养更多职业农民成为农业生产主力军。
郑新聪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扶贫攻坚和三农工作摆上重要议程,注重集智聚力,提升基层作为,强化问责问效,确保打赢扶贫攻坚战,确保完成三农工作各项任务,为建设“创新、智造、海丝、美丽、幸福”的现代化泉州作出更大贡献。
市长康涛强调,各级各部门要自加压力,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相关部署,抓紧将今年目标责任逐级分解下达、落实到位;要加快农业转型升级,以路线图的思维,突出“接二连三”,加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壮大特色现代农业;要着力补齐农业农村短板,进一步完善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大力建设美丽乡村;要打好脱贫攻坚战,各方块要不折不扣完成扶贫攻坚责任书,突出因人因地精准施策,用好市级扶贫开发专项资金,广泛动员汇集更多社会扶贫资源,确保完成年度脱贫任务。
“精准扶贫”如何精准?
——《泉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强化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解读
近年来,泉州市贫困人口大幅减少,容易脱贫的早期已脱贫。脱贫攻坚越来越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最后冲刺阶段。目前全市仍有15万贫困人口,占乡村人口2.9%,主要分布在偏远山区、老区,以因病、因残、因灾致贫为主,脱贫难度大。
在此背景下,市委出台今年2号文件《泉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强化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聚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切实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的问题,确保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
□本报记者 郑意凡
扶持谁?
建立贫困户全面核查、建档立卡、滚动管理和脱贫跟踪机制
泉州市将以2015年底前现行市定贫困标准和现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对贫困和低保人口进行全面核查,并建档立卡、建立台账,摸清贫困人口结构、贫困程度、贫困原因、脱贫能力、是否享受低保等,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做到应进则进,应保尽保,应退则退。
扶贫对象的认定要通过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等严格程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对脱贫人口的认定也要严格执行各类程序。对贫困人口实施每年至少一次的滚动管理,有进有出。在贫困人口进退识别、建档立卡等关键环节,乡镇党政主官要签字确认,县级党政主官要签字审核。严格脱贫验收办法,坚决杜绝“假脱贫”、“被脱贫”和“数字脱贫”现象。
谁来扶?
建立部门、乡镇、企业、干部、农业科技人员五种挂钩方式
泉州市将实施五种挂钩帮扶方式:每年确定30个市级扶贫开发重点村,由市直部门挂钩帮扶,每村捆绑扶持资金100万元,选派优秀干部开展2年驻村帮扶;今年起,组织实施领导干部包干到户,结对帮扶,力争1—2年让挂钩贫困户实现脱贫;沿海30个发达乡镇(街道)结对帮扶30个扶贫开发重点乡镇,结对帮扶贫困户1000户以上;组织开展“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加大科技扶贫力度,建立一批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科技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
县乡党政主官须走遍所有贫困乡镇、贫困村、贫困户
文件要求,县级党政主官要走遍所有的贫困乡镇、贫困村;乡(镇)书记、乡(镇)长要走遍辖区所有贫困户。各级将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层层建立督查制度。落实不力的部门和地区将被问责,未完成年度减贫任务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将被约谈。扶贫开发工作的绩效考核,作为干部选拔重要依据。
怎么扶?
市级每年设1亿元扶贫专项资金
市级财政每年统筹安排1亿元扶贫专项资金,用于扶持省定建档立卡181个贫困村、市级扶贫开发30个重点乡镇和300个重点村,在 “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贫困户劳动技能培训就业”、“贫困户小额贷款贴息”、“造福工程”和“特殊贫困群体人员精准救助”等项目给予重点扶持。
产业造血:争取每户都有一个以上脱贫增收项目
市扶贫专项资金每年将重点扶持省、市扶贫开发重点镇村,用于优势产业,建设一批贫困户参与度高的特色现代农业基地、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及家庭农场。力争做到每个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都有1个以上增收脱贫项目。
同时,为低收入农户创业提供优惠贷款或小额贷款财政贴息。有千户以上贫困户的县(市、区)将全面建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担保金,为扶贫开发对象发展生产提供5万元以下、3年以内的无抵押担保贷款。
市级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支持村集体发展创收项目,确保到2018年省定建档立卡181个贫困村村级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到2020年,消灭村财收入3万元以下的薄弱村。
就业扶持:每年培训贫困劳动力3000人次
泉州市计划每年培训农村贫困户劳动力3000人次、转移就业3000人。将农村贫困户劳动力纳入“就业创业证”登记范围,提供优惠政策和公共就业创业服务。
用人单位吸纳贫困劳动力中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贫困劳动力中的就业困难人员在泉创业、灵活就业,其本人或招收的符合条件人员,也可享受该补贴。
低保兜底:低保与扶贫标准走向“两线合一”
无法通过开发性扶贫措施实现脱贫的贫困人口,将全部纳入低保给予兜底保障。逐步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保到2018年低保标准和现行市定扶贫标准“两线合一”。
医疗救助: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获全额资助
建档立卡贫困户将被纳入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由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给予全额资助。今年医疗救助对象的筹集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00元。各类基本医疗保险、救助资金补助后仍有困难的,给予重特大疾病救助。对大病致贫的特困群体人员进行叠加救助。
造福工程:每年搬迁安置4000人
今年起,市级造福工程加大实施力度,每年搬迁安置4000人,补助标准每人3000元。每年安排300万元,用于补助30户以上的集中安置点的基础设施建设。依托县城、集镇、工业园区、中心村安置搬迁群众,帮助就业,做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补齐现代农业发展“短板”
——《泉州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发展新理念建设特色现代农业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实施意见》解读
编者按
一年之计在于春,三农工作更是如此。2日,全市农业农村暨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召开,并下发市委1号、2号文件。和往年一样,1号文件持续聚焦三农,锁定“贯彻落实发展新理念,建设特色现代农业,实现全面小康目标”。和往年不一样的是,今年扶贫开发被单列出来,作为2号文件发布,强调“强化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
昨日,《泉州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发展新理念建设特色现代农业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作为今年泉州市委1号文件正式印发。文件全面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泉州农业农村工作,力争今年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同比增长3%以上,增幅不低于全省3.5%的水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以上。
文件全文13000多字,共26条,包括突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生态农业建设、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加强和改善党对“三农”工作领导等六大板块。
□本报记者 许雅玲 实习生 尤婷婷
做强10种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
与当前经济转型升级方向相一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今年首次写入市委1号文件。《意见》提出,做优做强水产品、乌龙茶、芦柑、德化梨、蔬菜、食用菌、马铃薯、畜禽产品、花卉、苗木等10种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继续在园艺产业、畜禽产业、林业产业和休闲农业中,实施“四大工程”,建设15种类型现代农业示范基地,不断补齐现代农业发展“短板”。
推进农业设施化规模化高端化,年度实施重点项目80个,新增投资10亿元以上。开工建设三安植物工厂,智能温室大棚等重大农业项目。扶持建设2个规模化标准化草食畜禽养殖基地,创建5家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实施油茶和竹林示范基地各1000亩,新建花卉温室大棚4万平方米,新建设施苗圃2000亩。加快渔船更新改造进程,争取淘汰100艘小型木质渔船,更新改造大型钢质渔船40艘,新增远洋渔船达10艘,远洋渔获物产量突破6万吨。
23项工程助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意见》要求,强化农业资源保护和高效利用。实施省级“地力提升1112工程”,每年种植绿肥10万亩、秸秆还田15万亩、推广应用商品有机肥10万亩、实施测土配方施肥250万亩(次)。
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完成48家存栏500—1499头、56家存栏250—499头、9家存栏1500头以上养猪场的升级改造。实施以奖代补,完成114个病死猪等畜禽无害化处理点建设任务。在主要农产品产地建立15个长期定位监测点,推进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
抓好沿海基干林带、生物防火林带、森林生态景观带建设,造林绿化4.2万亩、森林抚育12.4万亩、封山育林16.6万亩。以实施城市森林生态体系、产业体系、文化体系、支撑体系等4大体系23项工程建设为重点,积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意见》还要求,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推进晋江、安溪、永春、德化等四个县(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力争全市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监测合格率达到97%以上。
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针对农村基础设施薄弱、仍存在大量贫困人口等问题,《意见》提出,今年计划实施水利项目137个,完成投资55亿元。实施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解决11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实施农村“村村通客车”工程,改造农村公路建设100公里、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300公里。
提升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新农合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10元、基本公共卫生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5元。
推进新一轮美丽乡村“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抓好省、市级环境整治村、示范(宜居)村220个和美丽乡村景观带8条。推进农村石结构危房改造,完成13个农村石改示范项目。加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民居的保护力度,争取1个以上历史文化名镇(村)获得2016年省级财政扶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