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淑华 通讯员 庄海洪)“亲,属于您的泉州市快递服务发展专项资金已准备就绪,请凭相关资质申报领取噢!”昨日,市邮政管理局向全市广大寄递企业发出通知。 我市于去年荣膺全国快递示范城市。为扶持快递企业做大做强,提高快递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的能力,我市出台了《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创建中国快递示范城市促进快递服务业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和《泉州市快递服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今年正是这些政策红利落实的第一年,符合条件的快递企业可获市级财政专项扶持资金。 快递服务发展专项资金共800万元,包括企业业务规模发展奖励、新增设立省级以上快件分拨中心奖励、企业兼并重组补助、快递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快递分拨中心建设补助、邮政快递综合便民驿站建设补助、智能快件箱建设补助等。申报项目的寄递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1.在泉州市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或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地市级及以上分公司。2.连续生产经营或运营2年(含)以上,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规范,合法经营,为本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产生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3.申报项目符合专项资金年度扶持重点。4.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目前,泉州市快递服务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已发布,符合条件的快递企业,可到泉州市邮政管理局网站下载申报表,于3月底前向该部门申报。 |
相关新闻
- 2015-12-03泉州捧回“中国快递示范城市” 乘势而上打造现代快递服务业
- 2015-12-02去年人均收发快递超30件 泉州快递规模及实力居全国前列
- 2015-12-01泉州荣膺“中国快递示范城市”称号 为全国第二个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