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2月18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谢洛静 通讯员 杨思默)优乐米儿童欢乐谷位于泉州展览城的分店关闭后,消费者被告知其无限期的充值卡,只能在该游乐场在泉州仅剩的、位于市区新华路的中闽百汇商城二楼的分店使用。在新华路店的员工也撤离后,中闽百汇新华路门店暂时接手了游乐场,并告知消费者,充值卡目前只能使用到今年7月31日。 昨日,据中闽百汇新华路门店统计,在该游乐场登记充值卡的消费者超过2000名,余额超过50万元。海都记者走访了解到,虽然部分消费者经鲤城区工商局调解,同意限期使用充值卡,但部分人也担心限期内使用不完。对此,中闽百汇方面表示,只要持卡人确认同意,非持卡人也可使用充值卡。 游乐场经营者消失 场地出租方暂接手 昨日下午,海都记者来到中闽百汇新华路门店二楼,看到游乐场服务台旁,有一张告示与一份价格表。这张落款为“中闽百汇(泉州)商贸管理有限公司”的告示上写着:泉州培城贸易有限公司的优乐米游乐场,自2014年起与商城签订了5年的租赁合同,并由培城贸易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商城不参与经营;去年11月26日,培城贸易“以更新设备为由搬离淘气堡区域用品,撤走员工并关闭其会员收银系统”,商城为维护企业形象,对会员继续服务至2016年7月31日止。 告示旁的新价格表上,中闽百汇对各项价格做了下调,大部分价格都下降了一半。 中闽百汇新华路门店负责人说,优乐米儿童欢乐谷与其为租赁关系,因游乐场所有人突然携充值卡钱款走掉,并欠商城去年12月至今的租金未还,“我们只能暂时先把游乐场接手过来”。该游乐场占地面积900多平方米,此次,商城还另花费资金更新了设备。 有网站售出团购 客服表示将退款 鲤城区工商局工作人员介绍,优乐米新华路店2014年在鲤城区工商局注册,为个体户执照,经营者名为林桂妹,目前,“并未注销”。而该游乐场在泉州另一家分店,此前位于泉州展览城新华都一楼,“并未在工商局做过登记”。 优乐米展览城分店原址,现已变成了家具城。“生意一直挺好的,不知为何突然就关门了。”新华都商城客服人员昨对海都记者表示,去年11月初游乐场撤离后,他们已逐一通知了消费者,并要求他们到新华路店消费。 海都记者随后尝试拨打了优乐米原经营者在各个网站上登记的电话,但要么被告知打错,要么就是已停机、关机。其中,拉手网上仍在售游乐场团购。海都记者随即联系了拉手网客服,其核实后表示,已无法联络该商家,“我们将对该团购信息做下线处理,目前还有66份团购未使用,系统也将逐一通知购买者做退款处理”。 “这游乐场的老板突然联系不上,我们现在也在找他。”中闽百汇新华路门店负责人表示,他们已报案,并已向鲤城区法院起诉“泉州培城贸易有限公司”暨“鲤城区优乐米室内儿童乐园中心”。 消费者担心用不完 商城:非本人也可用 “我现在卡里还有3000元的余额,到7月底前怎么可能用得完!”昨日上午,被告知充值卡应尽快使用的管先生表示,很无法理解。他说,家里小孩到优乐米游乐场,使用充值卡消费一次,平均25元,3000元要消费120次才能花光,“又不是不用上班,天天带着小孩玩!当时办理充值卡就是看中它不限次数、不限使用时间!”不过,他也表示,将尽量使用完充值卡。 昨日,在鲤城区工商局,海都记者也得知,自上月底至今,已有6名消费者投诉上述充值卡无法无限期使用一事。 对此,中闽百汇新华路门店负责人表示,为避免消费者在8月前用不完,只要持卡人确认同意,非本人也可报电话号码与充值卡号继续使用。 “这种情况相当于经营者已经更换,双方如果要延续合同的话,就等同于之前签订的合同已经改变,也就是说新的双方应重新签订另一份合同。”鲤城区工商局的工作人员表示,消费者之前办理的充值卡未限定使用日期,而现在,在中闽百汇新华路店告知消费者应限期使用充值卡后,这就算重新签订了合同,商城要求限定日期,这样的方式是可行的。 而福建华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聪怀对此也表示,中闽百汇与游乐场只存在租赁关系,充值卡使用问题与中闽百汇关系并不大,法律也只能追究至游乐场的原经营者,“商城能够站出来维护消费者权益,处理这些充值卡,是很合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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