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晚报讯 (记者 王朝晖)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泉州市全力推进棚户区改造,2010年以来全市共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114个,累计征收房屋面积1269.64万平方米,涉及被征收人6.87万户,新建房屋7.43万套,总投资357.85亿元,群众住房条件明显改善。 推进棚改工作中,泉州市坚持为民改造,注重品质提升,科学编制棚户区改造规划,注重优化布局医教文体、休闲养老等公共服务项目,配套建设公园绿地、地下管网等公共设施,有效整合教育、卫生、文体、市政设施和社会福利等资源,同时将棚户区改造与宜居环境建设、石结构房屋等危房改造有机结合,探索城市更新型、利益共享型、民族文化型、产业发展型、文化传承型、修缮加固型等类型的改造模式。 坚持让利于民,推动和谐征迁,在制定征迁补偿方案时,充分考虑被征迁户的切身利益,将黄金地段用于安置,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让群众共享城市改革发展的成果。搭建就业平台,优先安排被征迁群众到相关企业或工厂就业,帮助群众解决就业难题。 同时,泉州市坚持立体推进,破除建设障碍。提前谋划,2012年至2015年泉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均率先在全省实现全面开工。针对货币化安置可以提高工作效率、节省过渡费用、更能激发住房市场活力的特点,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加大政策支撑和奖励扶持,积极搭建棚户区改造项目被征收人自主选购互联网+平台,为安置居民提供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合适房源。 此外,泉州市坚持文化传承,留住乡愁记忆。注重将棚户区改造与文化传承发展相结合,在棚户区改造中融入传统文化元素。改造过程中,对有一定规模的古建筑群给予成片保护,对体现民风民俗的单体建筑给予局部保护,保留修缮了一批古建筑群、古建筑和古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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