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记者 李波玲)记者昨日从泉州市住建局获悉,为全面推进预防和解决建设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2016年起将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房建市政工程项目全面创建“无欠薪项目部”。 各地要建立健全“无欠薪项目部”奖惩机制,将积极参与“无欠薪项目部”创建工作,且达到创建考核标准,无发生欠薪和群体性事件的施工企业,列为各类评先评优的优先推荐单位,纳入信用等级评价体系。 这些施工企业在足额预存工资保证金的基础上,经人社和住建部门考核批准,可书面申请提前返还部分工资保证金。市级施工项目返还标准为一次性返还预存工资保证金额度的50%。返还部分工资保证金后,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应在10天内按照原工资保证金额度的150%补足。 各地返还标准可参照执行,或根据实际情况,由相关部门研究制订具体实施办法。对于未按规定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的施工企业,不得列为各类评先评优推荐单位,发生欠薪群体性事件的,将列入“欠薪黑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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