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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港一有夫之妇带幼儿会情夫 3岁儿哭闹被殴致死

2016-02-29 08:12:02 张凯航 谢明飞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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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的房子已被警方贴了封条

小孩全身伤痕累累,让人触目惊心

事关重大,李警官等人当时就将刘某控制,同时将情况通知了泉港公安分局,泉港公安分局很快介入,并将该男子一起带到医院。

只是到了医院,所见一幕却让李警官触目惊心,小男孩身上伤痕累累,一条腿上满是淤青,另一条腿上,不仅淤青满满,而且已经肿了一圈,有些部位还可见弯曲伤痕,明显是用衣架殴打留下的痕迹,“真不知道是下了多狠的手,才会这样”。

供认:用竹片木棍衣架电线,多次殴打小孩

原来,陈某是泉港南埔镇肖厝村人,今年40岁左右,刘某与她年纪相仿。据她向警方交代,她与刘某是情人关系,23日下午,她接到刘某电话,让她去后墘村找他玩,因为丈夫已出门,家里也没有其他人,她便带着3岁的儿子。到了刘某家,孩子却哭闹不止,让刘某气愤不已。

审讯中,刘某供认,当天晚上至次日凌晨5点之间,他先后拿竹片、木棍、衣架和闭路电线,多次对小孩进行殴打。不承想,等到24日上午10点左右两人醒来,却发现小孩已经很不对劲,吐了一地,且手脚冰凉。两人赶忙给小孩喂了一些开水,但仍不见转好,这才抱着他去医院检查。

警方透露,审讯过程中,陈某还痛哭表示,自己怀胎十月生下小孩,含辛茹苦三年,才将他养育长大。陈某还自称,当晚小孩被殴打,她也曾多次劝说,却无果,“我很后悔”。

目前,两人已被泉港警方刑拘,此案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知情人:亲属曾发现小孩臀部有多处淤青

前日下午,记者先后走访了后墘村和肖厝村。刘某的家,是一栋两层的石头房,大门位置已被警方贴了封条。附近的多位村民称,当晚因为天冷风大,所以窗户关得较严,也没注意到小孩哭闹声音,不过刘某离婚多年,也未曾听说有工作。

而在肖厝村陈某所住套房,有知情人士透露,陈某已经结婚多年,除了这个小孩外,她与丈夫还育有一个20岁左右的女儿。前段时间,陈某就有带着小孩夜出不归的情况,后来有亲属帮忙小孩换尿布,发现小孩臀部有多处淤青。亲属询问,陈某还说是因为孩子不乖,自己教育了一下。

知情人士还说,23日当天,陈某曾向家属称,准备带着孩子前往娘家大姐处,但实际上并未前往。直到第二天中午左右,陈某才向丈夫打电话,说孩子出事了,一家人匆匆赶往医院,但小孩子已经身亡。

律师说法: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

就泉港这一事件,福建尚民律师事务所罗平律师说,根据我国刑法,殴打孩子致死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如果该女子有证据证明有一起参与殴打的,将与该男子构成共犯,同罪。但如果女子有明显劝阻而无效的,或女子不知情的,则不构成犯罪。不过,罗平说,具体如何定罪,仍有待警方进一步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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