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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引入“互联网+” 泉州将研发市级网络服务平台

2016-03-01 10:53:22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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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陈淑华 通讯员 蔡锦森)城区半小时、农村一小时,今年泉州市继续加强法律援助站点建设,这样的法律援助服务圈年底将更加成形。不仅如此,全市司法行政部门还将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让更多群众受益免费的法律援助。

市司法局统计,去年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103件,同比增长12.44%,受援人达8017人次;办理群体性案件126件,涉及人数3343人。2016年,随着便捷公共法律援助服务圈的持续打造,和免费法律援助的扩面,预计上述数字将创新高。

在服务圈建设上,去年我市率先在全省建成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丰泽、晋江、石狮、安溪、永春五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也建成并投入使用;还建成乡镇法律服务站91个,村(社区)法律服务联系点(法律诊所)1293个。今年,将继续抓好县级公共法律服务大厅、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和村(社区)法律服务联系点建设工作,到2016年底,泉港、南安、惠安、德化4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投入使用;50%以上乡镇(街道)、村(社区)将设立法律服务站或法律服务联系点。继续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力争2016年底覆盖率达70%,并推动各县(市、区)将聘请村级法律顾问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在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机制和保障机制上,今年将总结晋江市O2O法律援助信息平台经验,探索“互联网+法律援助”工作,研发市级法律援助网络服务平台,着力打造网上网下相互促进、相互融合的工作新格局。

围绕“降槛扩面、提质增效”目标,我市今年还将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从低保群体逐步拓展到低收入群体。同步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评查、“第三方”质量评估、服务质量检查结果公开、承办人员服务评价和退出等机制,量化回访、旁听、评查等质量监管指标,探索建立案件质量与办案补贴相挂钩制度,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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