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拍案说法 > 正文

对应聘者爆粗口 泉州市文化艺术中心原主任被撤职并开除党籍

2016-03-21 08:22:39 郭冰德 陈龙山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泉州某事业单位领导对应聘者爆粗口》追踪

涉事主任被撤职并开除党籍

女大学生吕某本想应聘的单位

东南网3月2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郭冰德 陈龙山)对应聘大学生连发10多条短信,大爆粗口。泉州市文化艺术中心原主任已被开除党籍、撤销职务。这是导报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的。

2015年6月,泉州市文化艺术中心在“大泉州人才网”发布招聘信息,招聘2名工作人员。12月,吕某(女,某院校大三学生)通过网络投递应聘简历。12月21日中午,泉州市文化艺术中心人员联系吕某面试事宜,双方约定当日19时在市文化艺术中心进行面试。16时至17时30分下班前,市文化艺术中心工作人员和时任主任吴达君多次拨打吕某电话,均未能取得联系。18时左右,吴达君出于个人情绪,用自己手机向吕某连续发送了10条侮辱信息。当晚,吕某通过新浪微博将吴达君发给她的短信内容发布在网络上,被网友大量转发、评论,并被多家媒体广泛转载。

事后,泉州市纪委驻市文广新局纪检组迅速介入调查处理,暂停吴达君履行职务。

据吴达君解释,“骂人不是无缘无故的”,之前中心曾聘任一名财务人员,涉嫌盗窃他本人及单位财物;该小女生行为古怪,要求在晚上应聘面试,而且电话也都不敢接听,怀疑小吕是那位财务人员的同伙,便无法控制情绪爆了粗口。

因吴达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无故侮辱他人,造成恶劣影响,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且情节严重。近日,中共泉州市直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委员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给予吴达君开除党籍处分。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七项规定,泉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给予吴达君撤职处分。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