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国33个农村土地改革县级试点之一,晋江在我省率先试水农村宅基地、农房抵押贷款—— 3个月撬动30亿元!晋江破题农村土改 东南网3月24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何金 通讯员 姚煜娟)“没想到宅基地也能抵押贷款,让公司解了燃眉之急!”3月18日下午,在晋江农商银行信贷部,刚刚用自家宅基地使用权作抵押贷款90万元的晋江安海镇中小企业主丁思潮高兴地对记者说。记者从晋江金融工作局获悉,自去年7月启动农村宅基地、农房抵押贷款业务以来,晋江全市金融机构已累计发放该业务贷款30.2亿元,全市受益农户和农村企业主超过1万人。 这一业务的开展,源于土地制度的改革和创新。去年7月,全国33个县级试点区域关于农村土地改革的实施方案获得批复,晋江是我省唯一入围的县级试点区域。这意味着,广受我省各界关注的农村土地改革试点工作在晋江进入全面启动阶段。 试点启动后,晋江市迅速开展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建立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全市32个村开展地籍和房屋调查工作,先后测量出1790宗、37.5万平方米宅基地用地面积。在此基础上,去年12月,晋江办理了全省第一宗宅基地使用权抵押登记业务,宅基地抵押贷款实现破冰,此后,这一业务迅速开展。 “这一土地制度创新对晋江意义巨大。从信贷数据看,业务实施效果特别好,这与晋江的产业布局和城乡发展格局有关。”晋江市国土资源局张健龙对记者说,晋江是民营经济重地,各类民企、传统制造业企业、市民的固定资产多分布在乡镇和农村,土地制度的变化,让他们在乡镇、农村的宅基地和农房,一下子变成了“活”资产,大大增强了他们变现能力和现金流实力。 晋江不少商界人士对这一新政策也表示认可。“晋江的创业者,很大一部分是农民。晋江试点农村土地改革,开展农村宅基地、农房抵押贷款,将使得农民宅基地使用权不再游离于庞大的土地市场之外。这一举措有效盘活了晋江农村、农民的固定资产,进一步激发了广大晋江农民的创业创新热情。”晋江总商会副主席陈清勤表示。 在带来效益的同时,金融工具也不可避免地隐含风险。为尽可能地控制风险,年初,晋江市出台《晋江市农业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设立一亿元的农业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将农村房屋抵押贷款等产生的贷款损失列入风险补偿范围。 负责该项信贷业务的晋江农商银行个人金融部总经理柯子汇告诉记者,商业银行在开展这一业务时,一般按评估价的30%到50%发放贷款;此外,晋江城乡一体化进展情况不错,农村资产的流动性特别好,因此,参与抵押贷款的农村宅基地和农房一旦遭遇违约,很容易成功拍卖。所以,总体上风险可控。 记者点评>>>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这些要求明确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任务。晋江开展农村宅基地、农房抵押贷款的做法,通过金融创新赋予了农民资产流动性,是灵活适用试点政策框架的一项积极探索和尝试,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国家赋予的探路农村土地改革的时代使命。我们期待,晋江的土改试验能继续健步前行,并辅之以更多的创新,积累更多的经验,为其他地方的改革和创新提供借鉴,为更大范围内的农村土地改革积累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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