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日前下发《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推进内贸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到2020年,全市基本形成规则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畅通高效的内贸流通体系和比较完善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将内贸流通打造成经济转型发展的新引擎、优化资源配置的新动力和推动创新创业的新平台。 □本报记者 郭雅莹 “互联网+” 发展泉州购、泉商汇、泉智汇和泉州仓平台 加强统一市场建设,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允许有资质的拍卖企业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开展国有产权交易等中介服务。允许具有24小时服务能力、门店较多的连锁便利店现场经营熟食和设置便民药柜,扩大便民消费。 加快泉州网商(虚拟)产业园建设,重点发展“泉州购”、“泉商汇”、“泉智汇”和“泉州仓”四位一体的网商、网批平台。组建泉州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平台。建设新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并鼓励新建农产品交易市场和冷链物流设施等。大力推进生活服务业便利化。支持餐饮企业建设“中央厨房”,推广餐饮集中配送和定制服务。建设泉州快递产业园暨跨境电商快件集散中心,运用北斗导航等技术,建设智能化仓储体系。 “扫一扫” 建设肉品禽蛋等质量可追溯体系 积极引导企业开展追溯体系建设。以肉品、禽蛋、果蔬、中药材和酒类等产品以及经营以上产品相关的批发市场、物流、超市、连锁专卖店、农贸市场等为重点,支持企业建立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利用视频监控、二维码、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对商务流通领域企业以及种植养殖、加工生产等企业的销售流通环节、各关键点进行信息收集记录,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查、责任可究”的信息链条,融入全省12312市场秩序(追溯)监管平台,构建商品追溯体系。 红黑榜 健全失信联合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 继续完善市场监管体系,通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加大对电子商务领域侵犯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和网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打击力度,组织开展网络商品交易非法主体网站专项整治。 依托全国、全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系统,建立行政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公开流通领域市场监管信息,加大对违法市场主体的行政处罚和信用约束力度,依法实施对被吊销营业执照、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等市场主体的惩戒措施。构建市场化的第三方信用评价机制,鼓励征信机构开展专业化征信服务,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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