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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起外地人在泉可办赴台证件 大中专院校学生可申领

2016-03-31 08:26:26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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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金植 实习生陈嘉斌)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获悉,4月1日起,符合一定条件的外地人可以在泉州办理赴台出入境证件了。

大中专院校学生 可以申领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外地人在泉州办理赴台出入境证件的条件为,本市户籍人员的非本市户籍的配偶及未满16周岁的子女,以及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的就业、就学人员及其配偶和未满16周岁的子女。其中,就学人员只包括大中专院校的学生,非本市户籍居民、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也不能办理。

他说,外地人在泉州可以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相应签注(定居业务除外)。《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自受理申请之日起9个工作日内办结,持证申请签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办结。

就业人员需提供一年以上社保证明

外地人在泉州办理赴台出入境证件所需要的材料:申请表、照片、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等基本材料。符合异地申请条件的证明材料,具体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外地配偶还需提交结婚证,其未满16周岁的子女还应提交亲属关系证明(一般为户口簿,如户口簿不能证明亲属关系的,则需提交其他证明材料)。就业人员还需提交在暂(居)住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就学人员还需提交暂(居)住地大、中专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上述人员的配偶和未满16周岁的子女,还需提交暂(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6个月(含)以上证明(包括暂住证、居住证等)、如户口簿不能证明亲属关系的,则需提交其他证明材料。提交与所申请签注对应的申请材料。

据介绍,从2013年7月起,我省福州、厦门、平潭三地公安机关可为符合一定条件的流动人口异地办理赴台出入境证件。今年4月1日起,我省将新增泉州、龙岩、漳州等三个城市公安机关实施上述政策。

省外居民可在泉申领一次性赴台证件

昨日,记者还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获悉,下月起,非福建省籍临时来泉人员在泉州就可以办理一次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了,但此证件只限赴金门团队旅游。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办理一次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的对象为临时来泉未办理五年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或已持有五年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但未随身携带,且其户口所在地已实行按需申领护照的非福建省籍居民。

“该证件只限往金门旅游使用,而且是团进团出。”该负责人说,申办人员须先向泉州市有资质的旅行社报名参团,由旅行社专办员负责收集申请人申请材料,组织申请人集中到泉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申请。该证件只能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窗口办理,各县(市、区)出入境管理窗口没有办法受理。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符合条件的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结。

申请时所需要的材料有《备案旅行社(旅游公司)函件》;填写规范、完整,并贴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照片的《一次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表》;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不满16周岁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须交验居民户口簿,上述身份证件须提交复印件或者留存电子扫描图片;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军人,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其办理赴台团队旅游证件的函件;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还应提交监护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交验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提交复印件或者留存电子扫描件。

该负责人还表示,依照规定,民警在受理时须面见申请人并按规定留存现场相片。持一次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的人须从泉州石井口岸随旅游团出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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