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涉事学生是否担责 关键在于是否知情 福建臻晟律师事务所陈钦彬律师表示,校园借贷涉及的情况比较复杂,关键在于信息被借用的学生对余某的借贷行为是否知情甚至同意。如果学生明知自己的个人信息将被余某用于贷款,并予以协助配合,例如签字、填表、视频验证等,则学生和平台之间的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学生要承担还款责任。但若该学生尚未成年,则不论借贷关系是否生效,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其监护人承担。而学生和余某之间,则构成民间借贷或者其他的法律关系,需另行通过民事诉讼方式找余某讨回。 但如果学生并不清楚余某的借贷行为,余某擅自将学生信息提供给平台,平台在明知借款人信息并非余某且当事学生没有贷款意愿的情形下,但仍愿意提供借款,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平台和余某双方自行承担,和学生没有任何关系。 还有一种可能的情况是,余某未经当事学生同意提供了学生个人信息,又对平台实施了欺骗行为,包括伪造学生签名、提供其他虚假材料,让贷款平台相信学生具有借款的意思表示进而提供借款,则余某涉嫌诈骗犯罪,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学生作为受害者,当然无需承担欠款的还款责任。 |
相关新闻
- 2016-04-09泉州多所高校随处可见网贷广告 别小觑服务费、违约金
- 2016-04-08用同学信息网贷70余万元 南安一名大四学生失联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