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大学生休学创业可延长修业年限 为发挥人社系统在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方面的积极作用,日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关于全市人社系统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提出了激活创业创新主体活力、推进创业创新载体建设、构建创业创新服务体系、完善创业创新保障机制、加强组织保障等多项举措。 □本报记者 叶舒雯 农村互联网创业园从业人员超100人 可获奖励资金40万元 为进一步激活创业创新主体活力,人社部门将继续支持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开展外国留学生毕业后在泉州创业试点,简化外籍高端人才来泉州开办企业审批流程,推行事前审批改为事后备案,给予中国籍公民同等待遇;鼓励引导返乡创业,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和新增农业补贴资金重点向返乡人员创办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倾斜;整合发展返乡创业园,对创业和创新用地需求量较大的县(市、区)予以适当倾斜;经认定的大学生返乡创业园,各地可依据吸纳就业人数、财税贡献等指标予以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补助,鼓励农村互联网创业园建设,提供仓储物流、网络技术、从业培训等服务,对从业人员达100人以上的,在省人社厅奖励20万元的基础上,所在地政府配套奖励20万元;优化返乡创业政策,对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办的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及时将电子商务等新兴业态创业人员纳入社保覆盖范围。 而在支持大学生创业创新方面,《意见》指出:建立健全弹性学制管理办法,在校大学生休学创业的修业年限在原有学制基础上可延长2至5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年度内的在校大学生及毕业后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泉州行政区域内创办独资、合资或合伙企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创业实体,并担任该企业或创业实体法定代表人或从事个体经营,且在创业企业或实体中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的可申报市级优秀创业项目,经过评审后每个项目给予10万元以内的资金扶持。大中专院校(含技工院校)在校生及毕业5年内毕业生租用经营场地的,可享受最长2年、不超过租金50%、每年最高3000元的创业资助。青年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可申请市青年创业小额贷款资金池最高10万元的免息周转金、市就业专项资金最高30万元创业贷款。 每年评选优秀创业培训导师 给予不超过2万元奖励 人社部门将建立健全科研人员双向流动机制,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建立灵活多样的人才引进和合作模式,如对于引进具有与岗位需求专业相一致的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具备博士以上学位的工作人员,以及被当地列入紧缺急需专业技术人才指导目录的人才,提出可简化招聘方式,采取直接考核方式聘用。同时,国有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从事创业创新活动的业绩,还将作为职称评定、岗位聘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在推进创业创新载体建设上,人社部门将支持发展民营互联网创业孵化基地、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农村互联网创业园,对符合条件者按规予以补助;争取到2020年,建立一批省、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人社部门将联合财政部门研究出台有关技能大师开展带徒授艺培训补贴实施办法。 在构建创业创新服务体系领域,我市将对每设立一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补贴建站费用每家3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参加创业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每人不超过1000元的补贴;加强创业导师队伍建设,市人社局将每年评选30-50名市级优秀创业培训导师,给予每人不超过2万元的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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