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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洛江区小学幼儿园招生意见出台 7月3日开始接受报名登记

2016-04-13 08:59:35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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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昨日,洛江区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出炉,今年公办小学、公办性质幼儿园招生服务片区不变,新增马甲第二中心幼儿园招生,泉州市实验小学洛江校区招生规模扩大到7个班。

根据招生程序安排,6月20日前各公办小学、公办幼儿园向社会发布招生公告,7月3日—7月5日,各小学、幼儿园接受服务片区内适龄儿童报名登记;7月5日—7月7日,在洛江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申请入学登记。8月1日前各校公布所有招生对象资格审核与录取结果并分发录取通知书,全面完成招生工作。

□记者 曾聪虹 通讯员 杜丽珠

同一套房每三年 解决一名适龄儿童

今年公办小学招生继续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所划定的招生片区内户籍的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同时要充分挖潜扩容,最大限度统筹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进入公办小学就读。

2016年秋季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必须是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0年8月31日(含31日)以前出生,超过6周岁的要提供相关的缓学证明材料。招生对象为:户籍和实际居住(住房有产权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或贷款抵押合同和购房发票,或农民自建房土地证)均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包括户籍随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居住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截止时间原则上为今年的3月1日前,服务区范围内的同一套居住房原则上每三年解决一名适龄儿童入学。

同时,招收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实际居住并符合“闽教综[2009]16号”文件中规定的五种借读生:边防、海岛驻守部队的子女;在本区兴办企业的港、澳、台胞及华侨、外籍人员的子女;父母双方从事地质勘探等流动性较大的工作,需由亲属照管的学生;父母双方因工作调动不在学生户籍地工作,需随父母居住生活的学生;父母离异,抚养一方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或丧失监护能力,确需由其亲属抚养监护的学生。

此外,招收符合文件规定的省、市、区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和军人子女。

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申请就近入学

根据学位剩余情况,洛江区还将招收在学校服务区域内居住(暂住)、有“居住(暂住)证、务工证(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下称“两证”)且目前仍在洛江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万安街道辖区内的随迁子女,若父母在324国道以南居住(暂住)及务工的可以申请入读区实验小学,在324国道以北居住(暂住)及务工的可以申请入读万安中心小学;两所学校只能选择一所符合条件的学校报名,若发现重复报名,将由区教育局视报名情况给予安排或取消在万安片区就读的机会。

“两证”指:提供父母一方实际在该区域内居住半年以上的居住证(暂住证)(办理时间截止为2016年3月1日前)、务工证(在洛江区与企业签订的工作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且目前仍在我区务工、经商)(办理时间截止为2015年9月1日前)。

需要注意的是,2017年秋季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应提供父母一方实际在该区域内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居住证(暂住证)、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务工证,也就是“两证”的办理时间都要在今年9月1日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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