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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探索户籍制度改革:打破“户口=市民待遇”的固有格局

2016-04-18 08:12:59 何金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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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户口=市民待遇”的固有格局

——晋江探索户籍制度改革观察

东南网4月18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何金 通讯员 姚煜娟 庄凌龙)传统的户籍制度下,住房与户籍挂钩,户籍与教育、医疗等福利捆绑——这在国内,基本成为相对“固化”的户籍制度模式。近年来,作为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区域,晋江在居住证、积分制、无房落户等方面进行探索,试图剥离捆绑在户籍上的福利,拆除户籍制度的“藩篱”,推动外来人员加快融入当地。

户籍住房脱钩,无房亦可落户

12日下午,在晋江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来自湖北仙桃的赖小华顺利办理了落户手续。“没想到无房也能在晋江落户,手续也很简单,不到15分钟就办好了。”他高兴地说。

赖小华在位于晋江市梅岭街道的露友公司务工6年,在晋江没有房产。最近,了解晋江的无房落户户籍政策后,他决定将户籍从老家仙桃迁来晋江,明年将在老家的儿子转到晋江读书,全家在晋江定居。

从申报材料到正式落户晋江,赖小华前后只花了不到5天的时间。

2013年9月,晋江率先在全省出台流动人口落户管理新政,放宽流动人口落户条件,明确无房也可落户,并要求做到符合落户条件的先接收,再跟进计划生育等社会管理工作,不得将限制落户作为推动、落实计生工作和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手段。

2014年9月,晋江市公安局下发《晋江市流动人口落户管理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流动人口落户制度改革,明确要求针对外来工落户,实行户籍与住房脱钩的“先接收落户、后跟进管理”政策。

与住房脱钩,户籍落在哪?

晋江市推出了在规模以上企业建立集体户的新办法,一企一户,企业的外来工就落在集体户里。企业负责人担任集体户“家长”,在计生、综治等方面全面负责。

对符合落户条件,但没有房屋又没有单位的外来人口,晋江采取将镇(街道)、村(社区)所在地址作为公共地址设立集体户的办法,解决其落户地点的问题。

据统计,截至目前,晋江已在19个镇(街道)、392个村(社区)和300多家规模以上企业设立集体户,已有26101名流动人口成功申请落户晋江市,成为晋江市的新市民,享有当地市民同等社会福利。

加入积分管理,享受优待项目

2014年9月,为加快外来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引导一批融入深、贡献大、素质好的流动人口优先落户,晋江市公安局协调相关部门,牵头起草出台了《晋江市流动人口市民化积分优待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从融入程度、综合素质、发展贡献、社会奉献、杰出表现、行为控制6个方面设置指标,对流动人口实行积分管理。

去年4月,晋江首次对外公布流动人口市民化积分排名情况。同时,公布1006套安置房房源,供流动人口按积分排名顺序逐次选择购买。

根据管理办法,积分排名靠前的流动人口可享受优待政策。晋江为积分排前1000名的流动人口推出“两个1000”优待项目,即可在政府提供的1000个公办学校就学名额和1000套安置房中,按积分高低依次选择;自行购买商品房的则给予补助。

来自漳平的杨玉火在2014年度流动人口市民化积分优待管理中排第4名。他来晋江已有20年,现在一家私营企业从事财务工作。“我申请了子女入学、购房补助两个优待项目。”杨玉火说,“去年,孩子顺利上了小学,有了积分政策,省去不少麻烦。买商品房,还可以得到政府5万元补助。”

像杨玉火一样享受优待的外来务工者还有不少,来自安徽的许倪梅也是其中之一。她来晋江已有十几年,现任一家食品公司的总经理助理。按照管理办法,许倪梅在2014年度流动人口市民化积分优待管理中排第48名,可以享有安置房购房资格优待。

据统计,截至目前,晋江市申请参加市民化积分优待的流动人口已达52012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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