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辆车副驾一侧车窗玻璃遭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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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兄弟高速砸车 危害公共安全获刑
往高速行驶中的汽车射钢珠或者扔石头,严重的会造成车毁人亡的悲剧,可能涉嫌危害公共安全,肇事者将受到严惩。
2012年7月至10月间,泉州有多辆客车遭遇20多次飞石袭击,袭击地点在晋江市区、泉州市区、国道324线及沈海高速等地。其中一辆石狮开往义乌的客车,5次遭到飞石袭击,吓得司机再也不敢跑这条线路。当年10月14日晚,该车经过沈海高速惠安黄塘出口路段一天桥时,遭一块约3公斤的飞石袭击,客车前挡风玻璃被砸出一个大洞,副驾驶员刚好起身,侥幸逃过一劫。
警方介入调查后,成功抓获砸车敲诈的仇某泰及其表弟谷某辉。2013年8月,丰泽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仇某泰有期徒刑7年、谷某辉有期徒刑4年。11月,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指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主观表现为故意。刑法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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