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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边购买仿真枪竟对轿车试“威力” 男子被安溪警方抓获

2016-05-11 09:11:18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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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边购买仿真枪 竟对轿车试“威力”

玻璃子弹射穿轿车车窗,该男子被安溪警方抓获,或面临刑事责任

安溪城厢派出所联合巡特警大队展开突击抓捕行动将詹某抓获

早报讯 (记者 陈祥木 通讯员 苏超强 文/图)男子詹某看到有人在路边卖仿真枪,好奇之下买了一把。为了测试仿真枪枪弹威力,詹某竟然持枪对准停在路边的轿车射击,仿真枪射出的玻璃弹射穿了轿车车窗玻璃。詹某很快被安溪警方抓获,他不但要为自己的鲁莽行为赔偿被损轿车车主损失,而且如果经鉴定该仿真枪具有杀伤力的话,还将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警方查获詹某持有的仿真手枪

好奇购买仿真枪 竟拿路边车试枪

前日下午2时许,安溪县公安局城厢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他停在路边的一辆小车车窗玻璃被人蓄意打破,根据现场痕迹怀疑是枪械所为。值班民警火速赶往现场进行调查走访。民警综合走访中掌握的相关情况,并通过调取现场及周边监控录像,成功锁定打破车窗玻璃的嫌疑人系居住在案发现场附近的詹某。

由于怀疑这是一起十分敏感的“涉枪”案,城厢派出所随即联合安溪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展开突击抓捕行动,于当日下午4时许在城厢镇东湖新村3号楼将詹某抓获,并在其宿舍当场查获一把仿真手枪及一包玻璃珠子弹。

经审查,安溪警方初步查明:今年31岁的违法嫌疑人詹某为厦门市思明区人。今年4月份,詹某发现有人在厦门同安区一路边非法贩卖仿真枪后,出于好奇心花220元购买了一把仿真手枪及20发玻璃珠子弹。5月8日早晨6时许,在安溪县工作的詹某下早班回到城厢镇东湖新村宿舍后,为了测试仿真枪的威力,手持仿真枪对准停放在附近的一辆小车车窗玻璃进行射击。没想到的是,表面看不怎么起眼的玻璃珠子弹竟然将小轿车车窗玻璃射穿。

仿真手枪所配的玻璃子弹

仿真枪若有杀伤力 将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

目前,安溪警方已将上述仿真枪及玻璃珠子弹送至相关资质部门进行鉴定。一旦鉴定结果认定此枪弹具有杀伤力的话。詹某将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枪支管理法》第46条规定,具有致伤力的仿真枪也属于枪支。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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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悬赏5万元 征集线索

为尽快侦破5月5日发生在沈海高速洛江路段的疑似钢珠枪击案,泉州市公安局洛江分局日前发布悬赏通告,公开征求破案线索。

今年5月5日9时30分至10时30分,在距离沈海高速泉州西福出口(华侨大学附近)500米—1000米处的洛江路段,8辆汽车先后行驶到高速公路匝道时,车窗玻璃突然被射穿,其中一些车辆的驾乘人员被破碎的车窗玻璃不同程度划伤。被袭击的车辆驾驶员紧急停车后发现,被击破的车窗玻璃上出现类似枪弹射击所产生的圆形小孔。

案件发生后,泉州、洛江两级警方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全力以赴侦查此案。为迅速侦破此案,消除社会治安隐患,洛江警方日前发布悬赏通告,恳请广大群众积极提供线索,对提供重要线索,协助公安机关破案的,公安机关将给予人民币1万元至5万元的奖励,并对提供线索群众信息给予保密。

如果您有与此案有关的线索,请电话联系洛江公安分局陈警官:13799562198;齐警官:15280886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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