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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泉州市区空气优良率98.9% 夜间变吵了

2016-06-06 08:22:07 徐锡思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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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6月6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徐锡思)昨天是世界环境日,2015年度《泉州市环境质量状况公报(2015年度)》发布,体检结果有喜有忧:优势项目还在领跑,但仍有不足之处。

泉州市环保局还发布5个环境污染查处的典型案例——新《环保法》施行以来,勤查重罚、绿色信贷、登报承诺、错时执法、联合执法、夜间执法、交叉执法等成为新常态,全市环保案件立案数和罚款金额,每年都有较大幅度增长、每年都位居全省前列。

【总检】

省内第二个通过国家生态市验收的设区市 市长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全省“四连冠”

总量减排考核全省“两连冠” 流域整治考核全省“五连冠” 环境监察工作考核全省“三连冠”

【空气】 泉州市区182天优4天污染

泉州市区空气质量

空气质量指数(AQI)年均值:54

优良以上天数:361天 优良率:98.9% 污染天数:4天

其中182天优

各县市区空气质量排名(按照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

依次为:德化县、永春县、惠安县、泉港区、洛江区、安溪县、鲤城区、丰泽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

酸雨

全市降水pH值范围:4.22~7.62

最低值:南安市区

最高值:石狮市区

均值:5.74 较2014年上升0.57个pH单位

酸雨出现频率:28.0% 同比下降15.7个百分点

非酸雨区

晋江市 德化县 惠安县 永春县 安溪县

其余地区属轻酸雨区

【声】 泉州市区夜间变吵了

泉州市区

昼间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达标率为93.8%,与2014年持平

夜间达标率为50%,较2014年下降12.5个百分点

晋江市区

昼间达标率为83.3%

夜间达标率为16.7%

石狮市区、南安市区

昼间、夜间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达标率均为100%

均与2014年持平

总体成绩方面,泉州市区、石狮市区、南安市区和德化县城的区域声环境质量达二级水平(较好),其余的城市(县城)均为三级水平(一般)。永春县城由二级(较好)降低为三级(一般),其余的城市(县城)与2014年持平。

【水】 “美女组合”依然有点肥

山美水库

惠女水库

洛阳江水系

水质达标率:100%

晋江水系

水质达标率:100%

●晋江水系

水质状况:优

各监测断面的功能区(Ⅲ类)水质达标率:100%

Ⅰ类水质断面比例:3.8% 较2014年下降11.6个百分点

Ⅱ类水质断面比例:38.5% 较2014年上升了1.3个百分点

自2004年起,晋江水系水质状况连续12年保持优

●洛阳江水系

Ⅲ类水质达标率:100%

●13个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

(实际监测12个,泗洲水库去年因堤坝除险加固未监测)

Ⅲ类水质达标率:100% 与2014年持平

●山美水库(22个水质监测项目)

Ⅰ类标准:19项 Ⅱ类标准:2项

总氮仍劣于Ⅴ类水质标准,水质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44.1,按营养状态分级仍属中营养状态

●惠女水库(22个水质监测项目)

Ⅰ类标准:17项 Ⅱ类标准:2项

Ⅲ类标准:2项 Ⅳ类标准:1项

主要超标因子是总氮,水质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48.9,按营养状态分级标准仍属中营养状态

●城市内河

4个省控监测断面功能区Ⅴ类水质达标率:100%

●近岸海域

13个评价点按照水质功能区评价,达标率84.6%,与2014年持平

泉州湾晋江口和洛江口水质未能达到功能区要求,其中,晋江口超标因子为活性磷酸盐和无机氮;洛江口超标因子为无机氮

90起环保案件 去年移送侦办

去年,全市共实施停产、限产案件9起,查封、扣押案件85起,按日连续计罚4起;移送侦办案件90起,为全省最多,其中行政拘留案件53起、涉嫌环境犯罪案件37起。泉州市环保局昨发布5个环境污染查处的典型案例。

●养殖场污染水和空气被移送警方 去年2月11日,洛江区环保局检查发现,泉州市玉丰畜牧有限公司设在洛江彭殊村的养殖场,超过原有的审批规模,存在多个污染行为,尤其是鸡粪发酵棚未按环评要求密封,在晒埕上直接暴晒。经采样检测,养殖场场界周边大气和现场水质均超出排放标准,被移交洛江公安分局依法侦办。

●炼胶加工点噪音大污染空气挨罚 丰泽区环保局检查发现,蒋某彬位于丰泽区北峰工业区的炼胶加工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空压机噪音直接外排,压片及硫化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未经处理直接外排,且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及环保竣工验收手续,最终对该加工点责令停止生产,罚款7万元。

●涂层织物屡教不改被按日计罚 2015年4月24日,位于晋江安海的福建晋江鸿裕涂层织物有限公司,被发现废水雨污不分,总排口污染因子超标,被晋江环保局责令改正并罚款2126元。2个月后复查发现,该公司总排口污染因子仍超标,存在被责令改正仍拒不改正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行为,被依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罚款总计57402元。

●偷排废水,老板被拘留5天 去年10月15日,石狮市生态环保局检查发现,林某平设立的印花加工项目,洗板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车间西侧雨水沟,调浆废水排入调浆区北侧一集水井后,通过一条地埋暗管外排,汇入车间西侧雨水沟。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后,林某平被处行政拘留5日。

●废水重金属超标,老板获刑 去年1月8日,晋江市环保局会同龙湖派出所检查发现,施某利设立的金属氧化加工点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排东溪。加工点废水外排口总铬污染物为40.4mg/L、六价铬为15.6mg/L,分别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25.9倍、30.2倍,涉嫌污染环境罪。公安机关立案后,对施某利等人进行网上追逃,此案也被公安部列为督办案件。施某利落网后,于去年6月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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