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6月7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李昌乾)昨日,石狮市府办印发《关于城市中心区域石结构和危险房屋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城市中心区域石结构和危险房屋实施5种改造方式,并对相应的改造内容给予相应补贴。中心区域范围指:环城路(学府路—南环路—西环路—北环路)闭合范围、蚶江环湾片区和城北片区区域内。 据了解,5种改造方式即就地翻建、修缮加固、拆危建公用项目、协议回购和产权置换以及原联建的沿街店面经鉴定属危房的,相关业主可在依规办理基建审批程序后,在原用地红线范围内联建。其中,拆危建公用项目,经过属地部门拍照、测量、造册存档,房屋所有人自行拆除石结构或危险房屋,宅基地使用权仍归原产权人所有,石狮市政府按建筑面积给予200元/平方米的一次性补助。而腾出的空地原则上由相关单位建设绿地等公用项目,在符合规划要求的情况下,允许房屋所有人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收益归其所有。 另外,对改造翻建中的4类违法违规行为,市民可拨打石狮12345便民服务电话,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具体包括:骗取翻建资格。未经批准自行翻建的,责令其停止违法建设行为。基础部分超过审批范围的,责令其改正违法建设行为。总建筑规模超过审批规模的,责令其改正违法建设行为,当事人不采取整改措施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强制拆除,且不受理其房产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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