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类为重点扶持对象 晋江每年200万 扶持实体书店 东南网6月20日讯(晋江经济报记者 董瑞婷 陈巧玲)近日,晋江市正式出台《晋江市扶持实体书店繁荣发展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从今年起每年安排200万元扶持实体书店健康持续发展。那么,实体书店应具备怎样的条件才能够申请政府的扶持资金?《规定》重点扶持的对象是哪些? 据了解,《规定》所指的实体书店,是指在晋江市内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持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并有固定营业场所,以从事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等出版物发行为主营业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晋江市文体新局文化产业科科长王燕瑜说,《规定》重点扶持的对象是:积极参与全民阅读活动,开展公益性文化讲座、文创培训、学术论坛、精品图书展、读者优惠季等公共文化活动成效比较突出,在社会上产生较好反响;走多元化发展模式,新设立或对传统门店进行改造,对书店基础性建设进行提升,形成集多种业态经营的综合性文化场所,并对行业发展起引领示范作用;坚持文化便民理念,在便民服务举措、方式等方面有创新举措;大力拓展出版物发行业务,发展连锁经营和构建网络发行平台等重要项目,成效比较明显;对引进具备一定规模、具有良好品牌、社会效益突出的实体书店的奖励或补助,采取“一事一议”制。 《规定》中指出,扶持资金将采用奖励、项目补助、贷款贴息等三种方式资助:申请奖励、项目补助或贷款贴息,同一单位只能适用其中一种扶持方式。每个书店补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 晋江市文体新局负责扶持资金的管理,下达扶持资金的申报通知,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情况。扶持资金的申请采取公开申报的方式,原则上于每年的2月底完成申报工作。 如资助的书店违反相关规定,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晋江市文体新局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暂缓拨款或终止拨款、撤销资助项目、追回部分或全部款项等措施,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对触犯法律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