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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APEC电子商务工商联盟论坛在晋江举行

2016-06-30 10:30:06 庄诗莹 董严军 王家煜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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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EC电子商务工商联盟《晋江倡议》发表

让联盟在全球和区域经济治理体系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东南网6月30日讯(晋江经济报记者 庄诗莹)在昨日举行的第六届APEC电子商务工商联盟论坛闭幕式上,组委会总结此次论坛成果并发表APEC电子商务工商联盟《晋江倡议》,提出八大倡议内容。

《晋江倡议》提出,要充分利用联盟成员在政策和业务研究方面的优势资源,积极探讨中小微企业通过电子商务参与国际贸易以及融入国际价值链的实现途径与发展前景,包括:中小微企业跨境电子商务最佳实践方式和主要现存问题的梳理及行动建议;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与服务中小微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的环境条件和方法;跨境电子商务促进中小微企业在互联网条件下创新与创业的方式;中小微企业跨境电子商务应用对各成员体政府贸易监管模式的创新需求及政策、法规、标准框架体系等。要积极开展有效行动促进成员体政府和私营电子商务组织间加强电子商务领域的联系与活动。

《晋江倡议》指出,要采取有效行动积极鼓励和支持中小微企业参与跨境电子商务,并在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技术服务基础设施方面给以支持,包括:基于现有国际和区域法律建立一个可行的跨境电子商务和无纸贸易法律框架;在APEC区域为中小微企业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信用认证体系;鼓励包括政府+企业(PPP)合作模式在内的协同合作模式;通过促进标准与协议的兼容来支持平台间的信息交换;鼓励电子商务平台实施在隐私权、消费者权益保护和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最佳实践;鼓励国际物流实践的改革;鼓励有助于中小微企业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国际支付系统和信用规则。

《晋江倡议》建议APEC成员体政府和监管机构支持有助于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发展的标准,如APEC跨境隐私保护规则。建议各成员体政府鼓励所有相关的行业参与者,尤其是中小微型企业积极参与标准的制定。APEC成员经济体应鼓励为中小微企业开展电子商务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平台与基础设施建设。

《晋江倡议》还提出要建立可行的APEC跨境电子商务法律框架;促进APEC贸易便利化发展,推动APEC成员实施WTO贸易便利化协议;按照WTO贸易便利化协议,成员体政府相关部门应积极吸收商业部门提出的电子商务相关政策和法规的意见与建议;总结APEC区域跨境电子商务最佳实践,鼓励企业间的互访交流、业务合作、技术支持、投融资,促进APEC区域内工商企业发展和进步;在APEC区域内建立联络人制度和信息共享网络,定期发布各经济体在电子商务领域的最新动态、相关政策、合作项目等,促进成员体之间信息交流互换,共享电子商务发展成果和最佳实践;重视和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能力建设,鼓励开展能力建设培训活动,缩小经济体间能力差异,促进APEC经济体优势互补;鼓励政府和私营部门积极开发和资助中小微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服务项目;鼓励成员体关注自身电子商务环境和政策。

最后,《晋江倡议》承诺,APEC电子商务工商联盟将不断加强与其他相关国际和区域合作组织及论坛的协调与合作,使APEC电子商务工商联盟在全球和区域经济治理体系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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