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先生将一面绣着“执法为民 不忘初心 尽显警微 继续前进”的锦旗送到晋江罗山派出所。 东南网7月15日讯(通讯员 庄凌龙 吴玉玲)家住晋江罗山街道的施先生,通过网银转账时不小心勾错了收款人,一笔250万元钱款汇给他人,心急如焚的他向警方求助。民警紧急追查到钱的下落,晋江、福州两地警方合作成功说服意外获财者主动返还巨款。14日下午,施先生将一面绣着“执法为民 不忘初心 尽显警微 继续前进”的锦旗送到晋江罗山派出所。 7月8日上午,施先生急匆匆到罗山派出所报警,称自己一时疏忽,错将一笔250万元货款汇给了他人,希望民警能协调将钱追回。施先生说,他是做化工贸易生意,当天上午起床后他便通过电脑网银转账汇货款,欲汇款的贵州客户和汇错款的福州客户两个姓名就差一个字,在勾选信息时不小心选错了收款人。 汇款后,施先生便和贵州的客户联系,得知对方没有收到钱,他才发现自己转错了。 施先生说,他和福州的那个客户只有一两次的生意往来,彼此并不熟悉。发现汇错钱,他第一时间和他联系,但对方不紧不慢,两三个小时后也没动静,他很着急便想到向民警求助。“生意才刚起步,250万对我来说也算是个大数目,要不回来对今后的生意影响很大。” 接警的是罗山派出所民警黄小明,他一边安慰施先生,一边快速介入调查,并上报所领导、市局指挥中心等相关部门。 “经过查询和核实后,我们马上联系了收钱的主人,对方口头答应会回转到施先生账户,但依旧没有消息。”民警黄小明说,之后所里还打了几个电话同对方沟通,说明利害关系但直至当晚施先生仍未收到回款。 为了能够尽快帮施先生追回货款,晋江警方同福州警方联系,当面同收钱的主人沟通。在两地警方的配合联动下,第二天上午11时许,施先生收到对方的汇款,250万元一分不少。 民警介绍,虽然这钱是施先生自己打错的,但是如果对方不返还是会被认定为不当得利,而根据法律规定不当得利应当及时返还利益损失人,否则将被认定为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警方也提醒广大市民,转账时需仔细核对账户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一旦转账错误,应保留好相应转账证据并及时向银行和警方求助。如果收款人不配合,汇款人可以将收款人起诉至法院以维护自身财产安全。如果涉及金额较大,为防止对方挪用或挥霍,还可以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冻结对方账户,以保障财产安全,最大化减少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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