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东南网泉州频道> 城事要闻 > 正文

“乙肝宝宝”遭幼儿园拒收 泉州市教育局:体检合格即可入学

2016-07-20 08:19:50  来源:东南早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幼儿园

沟通存在误会

建议入学前做好幼儿体检

昨天下午,记者前往林女士所反映幼儿园了解情况。正值暑假,幼儿园大门紧闭,只有一名负责人在园内值班。

“如果体检表上盖章‘同意入学’,那就可以接收。”该幼儿园相关负责人黄老师说,每年9月份,幼儿园新生入学时,园方都会通知每个家长带着幼儿去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要求开学时带着孩子的体检报告到幼儿园。

黄老师表示,如果医院体检判断孩子有传染性疾病,报告上没有“同意入学”的盖章,按照规定,园方就不能接收这样的幼儿。“医院盖了章,说明已经把好了关,园方才能同意幼儿入学。”黄老师告诉记者,园方要考虑到其他家长的担心,毕竟孩子在幼儿园,园方就有责任照顾孩子的健康和安全。

“可能是咨询的过程中沟通有问题。”黄老师说,家长咨询时说了孩子有乙肝,招生的老师可能误以为孩子没有通过体检,存在一定误会。

黄老师表示,林女士的孩子只有2周岁,还没到上幼儿园年龄,她建议林女士的孩子到了上幼儿园的年龄时,按要求去做入学体检报告。如果报告结果是“同意入学”,原则上园方都会同意接收。

市教育局:幼儿入学体检严禁查乙肝

相比林女士2岁孩子的遭遇,陈女士10岁儿子就幸运多了。10岁的小东在鲤城区一家小学读三年级,小东的母亲陈女士说,因自己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小东出生后也被检测出感染了乙肝病毒,但后期检测肝功能指标正常。在就读幼儿园前也做了乙肝两对半检测,显示没有传染性,也顺利在鲤城区一家公办幼儿园就读,之后升入小学。

记者咨询市区多家幼儿园和小学,对方均表示目前入学体检只检测肝功能等项目,一般都没有再进行乙肝检测。市区一家市直公办幼儿园的老师介绍,现在入园体检没有强制性要求检测乙肝,即使是乙肝患者,没有传染性也可以上学。

教育局:“乙肝宝宝”符合条件可入学

“根据相关文件,幼儿入学体检早已明确取消乙肝检测项目。”泉州市教育局初幼科督学俞老师表示,目前在泉州中心市区的幼儿园,新生入学前一般都要到市儿童医院或者市妇幼保健院进行体检,向幼儿园出具体检报告,体检合格的话,医院会在体检报告上盖有“同意入学”的章。

“乙肝是否有传染性,主要还是要看 ‘转氨酶’和‘肝功能’两项指标,如果这两项指标不合格的话,按规定,幼儿园有权拒收。”俞老师告诉记者,如果只是病毒携带者,并不具有传染性的孩子,园方不能歧视,更无权拒收。

俞老师表示,根据卫生部发布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患传染病的患儿治愈后,凭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方可入园,目前不能“边治疗、边就读”。

对于乙肝病毒幼儿肝功能异常的情况,俞老师建议家长可以暂缓入园,同时进行治疗,以保障其他儿童的身体健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