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7月21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徐锡思)19日,丰泽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决定,免去蔡龙群、胡祥辉、张刺治、杨昌文、骆春玲等5位同志丰泽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免去陈旭东同志泉州市丰泽区监察局局长职务;免去洪新进同志丰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会议决定,任命吴毓舟、洪奕蓉等2位同志为丰泽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江伟同志为泉州市丰泽区监察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