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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毒卤料”销往菜市场火锅店 黑心老板一审获刑

2016-07-29 08:29:57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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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坊主和雇员受审

调查 “毒卤料”流向菜市场和火锅店

康某辉供认,他和叶某宾多年前就使用工业用片状氢氧化钠及工业双氧水泡发生鲜品。刚开始他向一个莆田人购买生鲜品,由叶某宾帮忙销售,后来他发现自己做可以赚更多钱,便学习、掌握生鲜品的泡发技术。

他开始在家里开设生鲜品泡发作坊,并教会叶某宾使用工业片状氢氧化钠和工业双氧水泡发生鲜品的技术,主要泡发猪筋、牛百叶、牛肚、牛筋、黄喉、鸭爪等6种生鲜品。

据他供述,他从事泡发生产后,就没有停过,只是每年淡季产量会比较少。每天清早,叶某宾和他的老婆黄某某(另案处理)就将泡发好的生鲜品载到鲤城区某菜市场二楼的摊位销售。

康某辉承认,他明知工业双氧水、工业氢氧化钠禁止添加到食品中,却仍在使用。因为使用工业双氧水可以洗净和漂白,使用工业片状氢氧化钠可以缩短泡发时间,使生鲜品膨胀,卖相更好。

案发后,办案人员调查发现,这些“毒卤料”流向泉州市区、晋江、石狮多家火锅店及卤料店。

一审 主从犯当庭认错

丰泽法院认为,康某辉和叶某宾违反国家规定,长期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该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康某辉在共同犯罪中系主犯;叶某宾系从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昨日,法院一审判康某辉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判叶某宾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万元。

“我错了!”听到宣判结果,康某辉和叶某宾均后悔不已。

□泉州晚报记者 黄墩良 实习生 许彬清 通讯员 林劼 车财发 王东飘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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