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称没发现车后有人 昨天上午,在泉州第一医院,2个受伤的孩子正在急诊室接受治疗。 受伤的女孩5岁,腹部有一片擦伤。3岁的男孩胸部受到挤压,目前头部、肺部都没有大碍,但仍需住院观察。孩子的父亲罗先生说,当时他在工作,不清楚具体情况,但孩子有人看着,没有看住。 肇事司机说,当时他没发现后面有人,倒车时突然听见小女孩叫了一声,赶紧闪躲,但没想到车底还有一个孩子。他停车下来,才发现男孩被车轮压着,赶紧拿千斤顶出来,但顶不起来,随后有不少热心人帮忙抬车救人。 目前,丰泽交警大队已介入调查。 【走访】 老小区租户多 小孩多“散养” 事发的泉秀花园是老小区,已建20多年,部分本地居民搬出去了,留下的大多是外地租户,工作忙碌。居民林先生反映,泉秀花园是开放式小区,尚未成立业委会,由社区代管,“小区车辆很多,外地孩子单独玩,容易出事”。 随后,记者走访了泉州市区几个小区,放暑假,不少孩子处于“放养”状态。昨天下午4点多,在东美小区附近,2个孩子独自在超市门口玩游戏机。11岁的男孩说,他们是江西人,就住在附近,奶奶在家。 在小区附近,江西的陈女士推着婴儿车,带7岁的女儿出来玩。她突然忘记带东西,让女儿在楼下,自己推着婴儿车离开,路上还买了水果,而女儿则在小区附近的小广场玩耍。陈女士说,她平时照顾2个小孩,有时忙不过来,自己暂时离开一会儿,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在津霞街一处小区内,租户吴阿姨说,自己家有两三户租户都是外来务工人员,放暑假就把孩子接到身边。但他们工作忙,没空带孩子,有时孩子就会自己在附近玩。有一次,她看到两个小孩追逐打闹,爬上晃晃悠悠的三轮车,她看到赶紧劝下。“万一不小心摔下来,又有车经过就危险了。” 【律师说法】 司机或负主责 家长有监护义务 海都法律顾问、尚民律师事务所律师吴美蓉说,在车辆盲区内停留的儿童,因车主倒车时疏忽大意而受伤,这种情况下并不能完全免除车主的法律责任。由于车主没有事先确定车况,有一定疏忽,因此可能负主要责任,通常可以通过保险赔偿。但被碰撞的孩子是未成年人,对危险的认识比成年人较低,因此法律上对家长规定了监护义务。监护人未能尽到义务,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规定的交通事故,主要是指发生在公共道路的交通事故,这个案例中发生地点在小区,不属于条例中的公共道路,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不属于刑事案件,因此应属于民事赔偿范畴,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或通过交警协调。如果协调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