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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订餐生意火便捷背后藏隐忧 卫生堪忧乱象多

2016-08-23 07:56:05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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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关注警示 保存消费凭证

今年3月15日,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发布了2016年第5号消费警示,提醒市民注意网上订餐。

1.选择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单位,并保存订餐及消费凭证,以便消费维权。

2.不选择冷菜、生食品种(如生鱼片、拌黄瓜、预拌色拉等)、冷加工糕点(如含奶油糕点、提拉米苏、芝士蛋糕)等高风险餐饮食品。

3.选择距离较近并可短时送达的餐饮单位,确保膳食能够在加工后2小时的安全时限内食用。

4.查验送餐人员健康证明,检查其服装是否整洁,配送的餐饮食品是否受到污染,是否有变质现象,餐饮食品包装是否清洁,热的餐饮食品温度是否能够得到保证。

5.避免作为单位集体用餐。饭店、快餐店、小吃店等餐饮单位加工能力有限,切勿大量订购其餐饮食品作为单位集体用餐,以免超出其加工能力,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特别提醒:用餐后如发生胃肠道不适,或怀疑外送膳食来历不明的,可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热线12331举报。业内人士李先生提醒,网上叫餐应该以就近为原则,也就是说离你最近的餐店。然后看网上的点评,选择好评多的餐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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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食品销售 拟实行实名登记

饿了么、美团外卖、百度外卖……这类第三方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是当下不少市民的“宠儿”,如何监管其中商家的食品安全是个大难题。《条例》草案对平台方的义务作出了严格规定,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互联网、邮购、电视电话购物等无店铺方式从事食品经营者,应当公示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食品标签等内容信息,要求第三方网络食品交易平台提供者对入网食品经营者实行实名登记,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管理、食品安全教育、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制度。

网上叫餐吃出问题 可要求平台先行赔付

网络食品交易平台若发现入网食品经营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辖区食药品监管部门。平台若未能履行该义务,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消费者可要求先行赔付。

同时,《条例》草案对餐饮服务提供者提出了7点详细要求,如:集中消毒后的餐具、饮具经逐批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独立包装上应标注消毒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建立生产经营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从业者应持有健康证明。

(记者 王金植 实习生 杜莘妍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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